关于安徽省会计人员换证工作的公告

By kxl939 at 2017-05-10 • 0人收藏 • 322人看过
为加强会计从业资格管理,贯彻落实会计从业资格证书6年定期换证制度,根据《安徽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财会〔2016〕551号)规定,定于2016年7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按属地原则陆续组织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换发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换证对象安徽省行政区域内管理的即将到期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其有效期情况可访问安徽会计网(www.ahkj.gov.cn),登录“人员信息变更、调转登记”栏目进行查询。二、换证时间持证人员应当在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到期前6个月内办理换证手续。三、换证流程(一)登录安徽会计网(www.ahkj.gov.cn)点击进入“换发证书申请”模块,仔细阅读“换发证书申请须知”。(二)申请人输入18位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件号码、姓名和验证码后,系统将自动校验是否为有效申请人。(三)有效申请人应在网上如实填报个人基本信息和奖励信息等内容。(四)对有工作单位的换证人员,在打印的《安徽省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表》上填写单位意见后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本人签名。对无工作单位的办证人员在打印表上直接签名即可。(五)申请人持申请资料到属地财政局会计管理机构现场审核确认,对符合规定的,给予换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六)凡由委托代理人办理换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除携带上述要求的资料外,还需持申请人亲笔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四、换发证书所需携带的资料换证人员到属地财政局会计管理机构换发证书,请携带以下资料: (一)《安徽省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表》;(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四)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及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五)持证期间受过县级以上政府部门相关表彰或奖励情况的材料(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五、继续教育问题未完成以前年度继续教育的换证人员,应补学继续教育,方可参加换证,继续教育年度追溯至2011年(含)。六、相关要求证书换发是会计管理机构一项基础性常态化的工作,时间跨度长、审核任务重,各级会计管理机构要切实加强宣传力度,提升服务水平,对符合要求的,要及时更换证书,对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场告知原因及注意事项,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广大换证人员要认真填写基础信息并准确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便于会计管理机构审核办理。特此公告。附件:各级会计管理机构联系电话 会 计 处2016年6月17日为给在外地工作或来回不方便、时间费用不划算的学员提供便利,我处可提供代理换证办理服务,可加QQ:1375017609咨询。附件各级会计管理机构联系电话省财政厅 0551-68150344合肥市财政局 0551-63532014 淮北市财政局 0561-3053885、3023938亳州市财政局 0558-5119275 宿州市财政局 0557-3905760 蚌埠市财政局 0552-2076967、2072957阜阳市财政局 0558-2278998 淮南市财政局 0554-6667431滁州市财政局 0550-2180105、2180106六安市财政局 0564-3378215、3378120马鞍山市财政局 0555-8880565芜湖市财政局 0553-3122307 、3122122、3122143宣城市财政局 0563-3012870 铜陵市财政局 0562-2129039池州市财政局 0566-2023991安庆市财政局 0556-5288942、5288972黄山市财政局 0559-2355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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