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扯蛋]我为什么赞同妓女合法化

By 夏子颐 at 2017-05-21 • 0人收藏 • 2288人看过
  我为什么赞同妓女合法化
  ○ 夏子颐
  
  受学浅之限,我不能为妓女合法化找到任何理论上的依据,或许从或人性理论上可以找到一些,但印象中那是个纠缠不清的理论,找到最后恐怕也还是纠缠不清。而我确是赞同妓女合法化的,并认为这是一项已不容缓行的工作。这并不代表我对妓女这个行业有任何道义上的认同,而只是出于对解决现实问题的考虑,或者说是对实用主义的认同。
  
  简单地说,我赞同妓女合法化是为了解决部分腐败问题。
  
  我国的妓女问题不唯是一个道德问题,而正与腐败现象紧密关联。首先是警察腐败,包括个人腐败和整体腐败。所谓的个人腐败不仅指也有嫖娼的警察(如果不顾及身份,如果不是用特权嫖娼,那简直就是一个纯道德问题),而是说妓女已成为部分警察的财源,他们就如“黑社会”般地划分地盘,然后收取类似“保护费”的种种好处。所谓的整体腐败也还是个财源问题。为什么如今会如此“猖盛”?是因为政府出于“繁荣”的考虑而不允许警察打击吗?不否认有这个因素在内,但我以为最主要的原因是警察不愿取缔这个行业,否则的话他们就会断掉一条很重要的财路——罚款。这条财路有多重要?据我所知,某县局不仅是奖金,便连正常的办公经费也要靠交通、嫖娼和赌博这三项罚款来补充。那么,是不是给足了经费就万事大吉了呢?也不然,因为“马无夜草不肥”这个道理他们是不会不知道的。所以,警察与妓女的关系就如猫与耗子的关系,猫虽然号称耗子的天敌,但也只是饿了才会抓耗子,或者无聊时抓个耗子玩玩,倘要将耗子消灭干净,第一个反对的恐怕就是猫了。再就是公务腐败,既有用公款嫖娼的腐败,更有性贿赂的腐败,甚至还出现了妓女傍上官爷而摇身一变成为“领导干部”的荒唐之事。曾听到这样一个笑话:某地有一被抓的妓女,面对一脸正气的新警察,微微一笑道:“拿笔来,我交代!”,然后就在纸上写下了一长串警察再熟悉不过的名字和熟悉与不熟悉的手机号码,唬得警察连声叫她“姑奶奶”,放人了事。
  
  我不想也无力分析什么社会根源与体制因素,只是认为妓女合法化能够在很大程度上遏制上述的腐败现象。妓女合法化,就会专门设立“”,就会明确当妓女和当嫖客的资格(起码公务员是没有这个资格的罢),就会有一整套的经营管理制度。当这一切规范以后,透明以后,就可以大大削弱警察的权力,大大提高公务员在嫖娼方面的腐败成本。另外,对于道德建设和保障公民的身体健康(性病问题)也是不无益处的,卖淫和嫖娼毕竟不是什么光彩的事情,有多少人敢大大方方地往“”去呢?
  
  我以为,实用主义的好处就如医生治病:当你无力根除病因的时候,那就应该将病情控制在最小程度——而我还以为,某些病因是人类共有的和无法根除的,与人种、地域没有直接的关系。
  
  
  
90 个回复 | 最后更新于 2017-10-27
2017-05-21   #1
  那叫小资。:)
2017-05-23   #2
  上海表面的秩序化掩盖不住内里的淫邪.
2017-05-23   #3
  但是
  妇女同胞们怎么办呢?
  尤其被侮为“黄脸婆”的那一群。。。
2017-05-23   #4
  :)我可不是公务员,我是务公员!
  
  NND!既然堵不是办法,放也没什么不可!
2017-05-23   #5
  土地私有化同上
2017-05-23   #6
  悄悄告诉叮当:因为没有妓男这个说法,所以同称妓女了。。。。。。
  :)
2017-06-04   #7
   谢多夫 :
  
   毒品和妓女是有本质上的区别的 请不要混为一谈
  
  
   没了妓女 像我这种坚持独身的人
  
   就只能自己玩自己了
  
  
  

闷死不喝酒   打死不结婚

2017-06-05   #8
  可以新立一条法规:有老婆的找妓女犯法,没老婆的找妓女合法。
  
  这样就可以保护婚姻的合法性与神圣性。
2017-06-06   #9
  老虎,30的跟30000的差别很大吗?
2017-06-07   #10
  妓女合法肯定利大于弊。
  可是能否消灭这一丑恶现象,正是我党和反动派相比主要的先进性之一。当年大张旗鼓的宣传,现在哪里有台阶。
  
2017-06-07   #11
   曾经看报纸,似乎是哪一届的曾经提议过在某开发区设立"",其本意不得而知,但报纸的态度充满了正义和不屑,因为不可能立法成立。
   到不是合法不合法,正经的说这是意识形态和意识形态的对垒,而且副作用也不小。
   象瑞士这样的国家虽然卖淫合法,但是都是严惩拉皮条和强迫妇女卖淫的,以中国现在的执法状况,很难保证通过非法手段组织合法卖淫,而那一部分还不敢明目张胆嫖妓的警察,自然要加入这样的队伍里来。
   就这样吧,就算老鼠吃不穷农民,要是放开了,或许就不仅仅是偷吃粮食,没准要拖回去两瓶酒喝喝了。
2017-06-07   #12
  谢多夫 :
  
   至少从地下变为地上 可以在最大限度上有效的控制性疾病的传染
  
   至于敲诈 是合法企业被敲诈多
  
   还是非法企业…………
2017-06-07   #13
  上海的在哪里? 今天是我在上海的最后一天了,我想晚上去看看。
2017-06-07   #14
  "男女"就不讨论了?
2017-06-07   #15
  我绝对,真诚、坚定不移地赞同妓女合法化。这个问题我曾经跟一些朋友激烈地辩论过。
2017-06-11   #16
  记得二个漂亮的女同事在青岛打一辆出租,正好是晚上,车偏偏总是走僻静处。我的二个女同事有些紧张,连司机也看出来了,就对她们说:“别怕,现在找女人便宜,谁还那么傻放着长久生意不做强奸啊”。
  我的二个女同事哑口无言!
2017-06-12   #17
  偶也赞同。
  靠自己的身体的某些功能赚钱吃饭,正常。有人靠一张嘴。有人靠一张脸,大部分的人靠一双手。
  应该合法。有市场有需求,为什么不合法化?
  
2017-06-12   #18
  仙霞西路古北那里
  台湾人的地盘
2017-06-12   #19
  作者:砍 回复日期:2002-10-7 12:20:00
  
     作者:小鱼儿游泳 回复日期:2002-10-7 12:04:00
    
      严重赞同顶楼!建议写个提案上书
      
      只是我看着看着怎么发现只要砍一上来,就掰了~~?
    
    
    你说的是瞎掰吧???嘿嘿。
  
  
  NO!我说的是砍!
  
  
  瞎掰是斑竹,我怎么敢随便说呀??也不想想~~~~~~切
2017-06-12   #20
  那我就要30的,你带我去还是送货上门?
2017-06-12   #21
  经验?大大地!打探了N次,行情一清二楚,只是没一次敢往里闯。。。。。
2017-06-12   #22
  再笑~~~
2017-06-12   #23
  者:西-沙 回复日期:2002-10-7 1:30:00
    
      作者:砍 回复日期:2002-10-7 1:22:00
      
        我最好的朋友们再也不会去找小姐了。
        他们说,没劲
      
      
      ---------为什么?
      
      ----------说我们喜欢砍价,我们哪知道砍的价是多少?
      
   ----------哦。
    
  
  
  
  
2017-06-12   #24
  日捣一乱 :
  30:英镑;30000:日圆。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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