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2013年高考考试说明:历史

2019-11-16 18:1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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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试卷结构与题型

试题包括两部分:一、选择题,二、非选择题。试题以科目内知识综合为主,科目间综合试题所占比例较小,一般设置一道或两道科目间综合试题,回答科目间综合试题需要同时运用、历史和地理中的2个或3个科目的相关知识。

二、分值比例

文科综合满分为300分,、历史、地理科目各100分;选择题共140分,选择题共140分,非选择题共160分。

三、试题难度

试卷包括容易题、中等难度题和难题,以中等难度题为主。

四、组卷

试题按照题型、内容等进行排列,选择题在前,非选择题在后,同一题型中同一科目的试题相对集中,同一题型中不同题目尽量按由易到难的顺序排列。

II.考试内容及要求

一、考查目标与要求

文科综合能力测试强调对、历史、地理各科目知识的整体、综合把握,反映各科目之间的综合联系,注重多层次、多角度分析、解决问题的思维能力。

据此本说明拟订了“文科综合能力测试”的考查目标与要求:其中“目标”即综合测试的能力目标,“要求”是分别对每一考查目标不同层次和水平的界定:

要求 目标

I

II

III

获取和解读信息

获取试题提供的信息,理解试题要求以及考查意图。

提炼信息的有效内容和价值,并对其进行分析与整合。

组织和应用相关学科的信息,形成综合性的信息解读。

调动和运用知识

将所学知识与试题的形式和内容建立正确的联系。

准确运用相关知识和相关信息,认识和说明问题。

体现学科渗透,运用相关学科的知识原理分析问题。

描述和阐释事物

正确表述事物的现象,准确描述和解释事物的特征。

把握事物的本质和规律,并作出正确的阐释。

辩证地、历史地考察事物,对事物进行学科的和跨学科的描述与阐释,意义完整。

论证和探讨问题

运用判断、归纳、演绎、比较、概括等方法论证问题。

在论证中观点明确、表述清晰、逻辑严谨。

综合运用相关学科的原理和方法,论证和探讨问题,体现创新性思维。

二、考试范围

文科综合能力测试涉及、历史、地理三个科目的考试内容。

(二)历史

第一部分 古代

古代中国

1.古代中国的

(1)西周的分封制与宗法制

分封制

宗法制

(2)秦的统一与集权制度

商鞅变法

秦的统一

皇帝制度与官制

郡县制

秦始皇

(3)汉到元制度的演变

汉武帝的集权措施

北魏孝文帝改革

隋唐的三省六部制

唐太宗

宋的集权措施

王安石变法

元的官制

(4)明清君主专制制度的加强

丞相制度的废除

明朝的内阁与清朝的军机处

康熙帝 1 2 3 4 5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