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开展环境网格化 预计8月底前完成备案工作

2019-12-02 15:39:30

吉林省环保厅近日制定《吉林省环境网格体系建设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以进一步加强全省环境工作,提高环境质量,推动执法全覆盖。    《方案》确定了网格划分工作以属地管理的原则,逐步构建覆盖全省、执法有序的网格化环境体系,形成纵向分级、横向分工负责的环境格局。    《方案》明确了吉林省环境网格由各地级市环境网格构成。市(州)环境网格由各所辖县(市)环境网格和市城区环境网格构成。县(市)和市城区环境网格由所辖乡镇、街道等基本单元构成。环境网格对省、市、县行政区域实行全覆盖。    同时,《方案》还对环境网格划分和责任主体进一步明确。预计今年8月底前完成环境网格划分的备案工作,并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