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西方代议制的比较

2019-10-05 08:23:02

代议制度,亦称代议制,代议民主制。代议民主制是直接民主制的对称,是近现代广泛实行的统治形式,在这种制度下,公民通过选举产生的代表组成,行使管理事务的权力,履行对事务的管理。  代议制度是现代普遍采用的制度。只不过资产阶级代议制普遍采取议会制度的形式;废除了旧的议会制度,保留了代议机构,形成了各具特色的代议制,我国的制度就是代议制的一种形式。由此可见,制度和西方的议会制度,都是代议制度的具体形式,同属于民主制——间接民主制——代议制度这一民主制度体系,它们有着许多相同或相似的地方。但是,的制 度和西方的议会制度都是历史条件和现实因素作用的结果,都是现实的一种制度,它们之间又存在着很大的差异。具体表现在:(一)两种制度的本质特征不同  西方议会制度经历了300多年的历史,尽管遇到挫折和挑战,但至今不衰,根本的一点就在于它符合资本主义的国情,符合资产阶级统治的需要。它的本质特征在于为资产阶级统治服务。首先,它是调整统治阶级内部关系,实现资产阶级统治的最佳形式。议会制度为资产阶级内部不同利益集团通过非暴力方式解决彼此间的矛盾提供了可能,既可实现权力在统治阶级内部和平的、平稳的移动,又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调解统治阶级的利益。其次,它是调整资产阶级与其他阶级关系,维护资产阶级统治的最好工具。议会制度这种形式上的民主不仅满足了统治阶级各集团及其大多数成员的需要,而且也在一定程度满足了其他阶级的需要。  的制度本质特征在于它是人民民主专政理想的组织形式,是人把马克思主义与实际相结合,在吸收人类优秀文明成果的基础上创造的符合国情的根本制度,是为各族人民服务的。它由人民选举产生,行使人民授予的权力,向全国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二)两者的主体身份不同  全国的主体是全国代表,西方议会的主体是议员。西方议员大多数是专职的,只有少数两院制中上议院议员不是专职的。为了保证议员的专职性,西方规定了种种措施,包括任职资格、职业不相容和生活保障制度等。全国代表绝大多数是非专职的。全国代表都有各自的职业,绝大多数是来自各行各业的工人、农民、干部和军人。(三)两个机关的结构不同  西方议会采用的是一院或两院制的结构,美、英德、法、日等主根资本主义大多采用两院制的结构。  全国采用的结构另具特色。全国的院制结构,既不是两院制,也不是传统意义上的一院制,突出的特色就是在人一院制的基础上设立代议机关的常设机构——常委会。因此,有人称全国的结构是“复合一院制”或“一院双层”结构。(四)代议机关与其他机关的关系不同。  西方议会与其他机关,特别就与行政机关的关系而论,表现为多种政体模式,如议会内阁制、总统制、半总统制半议会制、委员制等形式。在议会与政府之间,存在着比较规范、严格的分权和制约关系,是双向互动的。  的全国与其他机关的关系不存在多种模式的问题。全国是最高,其它机关由它产生并对它负责,受其监督。其他家机关与全国只存在分工,不存在分权和制衡的问题,双方的关系是单向的。其中,最突出的一点还表现在人民协商会议制度使我国制度的实际运行呈现出一定的特色。会议是统一战线组织是我国人民管理事务和社会事务的一个重要途径和方式,具有鲜明的特色。开会时,同级也同时开会并列席同级会议,听取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对的决定发挥重大的积极影响。虽不是的,也不是的法定部分,但它已成为制度成功运行的补充机制。(五)代议机关与的关系不同  西方议会里通常是多党共存,通过议会党团及其领袖在议会内活动,党与党之间有存在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议会与紧密结合。在两党制,两大在议会中起主导作用;在,议会中多党林立,间的合作与斗争、联合与不断。  全国在领导下进行工作。和其他都有全国代表,但这些代表并不是由党派产生的,他在全国的活动也不是按党派来展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