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高考招生录取工作7月9日至8月17日进行

2019-11-14 15:37:25

  6月9日,记者从青海省考试管理中心了解到,省招委明确规定:今年,青海省高校招生录取实行网上远程录取,录取工作定于7月9日至8月17日分批进行。在第一批本科批次的录取中实行复征志愿。院校不得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参与录取,委托由青海省考试管理中心代为录取的院校,须在6月25日前,将委托函及通知书等材料邮寄到省考试管理中心普招科。定向招生单位不得派人参与录取工作,同时,高考阅卷工作开始。

  分批录取时间为:1.提前单独录取,军队(含国防生、飞行员),(武警),司法院校的治安学、侦查学等本科,所属7所重点师范院校的师范类专业,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北京电子科技学院,航海类,体育(本、专科)、艺术类(本科)和其他经青海省批准的院校,于7月9日至12日录取。

  2.第一批本科(重点院校、“211”院校及列入第一批录取的院校),于7月13日至19日录取(7月13日至14日为一、二志愿投档预录,7月16日至17日复征志愿,7月18日收集整理,7月19日复征志愿投档录取、调剂录取)。

  3.第二批本科(一般本科院校本科)于7月22日至27日录取。

  4.第三批本科(独立学院、民办学院、对外合作办学及联合办学院校的本科),于7月28日至8月1日录取。

  5.省内预科(省内院校招收的少数民族预科班),于8月4日至5日录取。

  6.艺术类专科、类专科(不含青海警官职业学院),于8月6日至7日录取。

  7.专科第一批(本科院校的专科班、独立设置的高等专科及联合办学院校的专科),于8月8日至12日录取。

  8.专科第二批(高职院校、本科院校设置的二级职业学院的专科、省内老高职、省内五年制直升班、青海警官职业学院),于8月13日至17日录取。

  青海省外院校的定向、少数民族预科招生随院校录取批次同时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