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司法军队在青海招生工作时间确定

2019-11-05 12:22:11

2007年司法军队在青海招生工作时间确定

青海新闻网讯 5月24日,记者从省考试管理中心获悉,今年对我省志愿选报、司法、军队普通高等学校考生的面试、军(体)检工作将于6月15日至18日在西宁进行(6月15日至16日面试、6月17日至18日体〈军〉检,如面试工作提前结束,体〈军〉检工作将相应提前)。北京电子科技学院、上海海关学院和青海警官职业学院的面试工作安排在7月2日至3日。7月8日前向省招办报合格生源名单。

据了解,对考生的政审由考生所在县(区)招生部门、考生所在中学和户口所在地派出所、人民武装部调查了解,并作出政审结论。面试、体(军)检工作由省招委牵头,省厅、省军区部和省司法厅组织,按照、和总部的有关规定要求实施。


为了保证招生院校能够在成绩公布之后的上线考生中有足够的合格生源,有关部门要对政审合格且填写了、司法、军队院校面试表的考生全部进行面试,合格生源必须达到招生计划的3倍以上。考生要按照政审表、面试表中的要求认真填写相关内容。凡表中内容填写要素不全、涂改的,一律按废表处理,责任由考生自负。考生要根据高考估分情况合理选报志愿,尽可能避免军(体)检合格而实际成绩又达不到录取线的情况。政审、面试和体(军)检工作结束后,省厅、省军区和司法厅于6月22日前向省招办报送、司法、军事院校合格生源名单和电子信息,并向社会公布。


院校生源的面试在青海警官职业学院进行,体能测试工作在青海师范大学体育场进行;军队院校生源的面试工作在省军区独立步兵团(八一东路第四医院向东约1000米处、湟水公园大门对面)进行;司法警官学院的面试在省司法厅院内(南山路11号)进行。6月15日上午8时,考生持准考证、身份证、政审表、面试表准时到指定地点报到。对面试合格考生的军(体)检工作分别按照军队、(司法)普通高校招生有关标准执行。


此外,为进一步增强招生工作透明度,切实维护考生的正当权益,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省招委明确指出对于、弄虚作假或因工作敷衍、不负责任造成重大失误的,要坚决查处,严肃处理并进行通报。举报电话:省招 办: 6304876;省厅: 8293222;省军 区: 6391241;司法 厅: 8247050。(记者何箭)


军队院校在青招生政策解答


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工作,是国家和军队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一项基础工程。为满足广大考生和家长的要求,今日,本报推出军队院校招生政策专栏,详细报道今年我省军队院校在青的招生政策、计划及考生需要了解的注意事项,以供考生、家长参考。


问:军校招收应届高中毕业生的任务是如何下达的?


答:军队院校招生计划由和总部联合下达。各院校招生的专业、层次、男女生数量、应试语种、文理科和划线类别,严格按和总部下达的招生计划执行。


问:考生报考军队院校应具备什么条件?


答: l.基本条件。军队院校招生对象为20周岁(截止当年8月31日),未婚,应届高中毕业生。 2.条件。报考军队院校考生必须热爱中国,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人民军队,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历史清白,作风正派,思想进步,品德优良,志愿从事国防事业。 3.身体条件。报考军队院校的考生应身体健康,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


问:军队院校如何对考生进行审查、面试和身体检查?


答:根据的性质和军人的职业特点,报考军队院校的考生,必须经过考核、面试和身体检查等程序。


1.审查。参加政审的男、女考生数量,由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分别从各院校第一志愿报考上线考生中,按考分从高到低的顺序,依照招生计划数的3至4倍确定。考核对象确定后,考生所在的县(市、区)人民武装部会同当地招生部门、考生所在中学和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调查了解考生在校表现和家庭情况,作出考核结论。


2.面试。参加考核的考生同时取得参加面试资格。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负责通知有关考生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面试工作由省军区组织,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配合,面试工作人员由全军招生办从军队院校统一选派,与政审工作同步进行。面试主要考察了解考生的报考动机和形象气质、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等方面的基本素质。考生对面试结果有异议并提出复议申请的,省军区招生办应当场组织复议,并将复议结果告知考生。面试不合格的,不予录取。


3.身体检查。面试合格考生方可参加身体检查。考生体检由省军区招生办指定部队中心级以上医院或者相当的地方医疗机构,按照《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组织实施,实行主检医师负责制。体检结论分为指挥专业合格、非指挥专业合格和不合格三种,指挥专业合格者,非指挥专业也合格。体格检查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仅为非指挥专业合格的考生不得录取到指挥专业。


问:未被军队院校录取的考生,是否影响其他批次院校的录取?


答:不影响。军队院校招生实行提前单独录取,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考生的成绩和报考志愿,按专业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未被军队院校录取的考生继续参加普通高等学校的录取。


问:报考军队院校,哪些考生可以优先录取?


答:省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单科竞赛获奖者、有文体专长并获得省级以上相应证书者、军队干部子女、烈士子女,可在投档比例范围内优先录取。


问:军队院校的录取程序是什么?


答: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从考核、面试和体检合格的考生中,区分男、女生,按院校招生专业计划数的120%进行投档,院校招生办公室按专业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录取对象。分数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相关学科成绩好的考生。

军校在考生录取工作过程中,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量不足时,可扩大到第二志愿或服从调剂的上线考生。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录取,仍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招生院校不得拒录非第一志愿高分考生。录取考生时如院校指挥类专业出现生源不足,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应积极调剂生源。如重点院校指挥专业通过调剂生源仍然不足,经报全军招生办公室同意后,可在一类本科最低录取控制线下依据考生分数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投档,但不得低于二类本科录取控制线。


增加分数或降低分数投档的条件,按的有关规定执行。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国防科学技术大学招收保送生,其招生办法按有关规定执行。解放军艺术学院招生执行文艺类专业招生的有关规定,并由院校制定具体招生实施细则。军队院校招生全部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问:军队院校招收的学员享受哪些待遇?


答:新生入校后,军队院校应当组织新生考核和身体复查。复查合格者,取得学籍和军籍,享受部队供给制学员待遇,发放津贴费,学习和生活费用由军队承担。其家庭享受军属待遇。学员学习期满,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德、智、军、体等方面考核合格,准予毕业,发给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条例》规定者,授予相应学位。毕业学员由院校根据总部下达的分配计划,统一分配到军队系统,按工作岗位,任命为或文职干部。毕业学员可按照有关规定报考硕士研究生,特别优秀的可免试推荐硕士研究生。


问:今年,我省是否招收无军籍学员?


答:招收。解放军艺术学院和第二、三、四军医大学招收无军籍学员。


问:哪些情况属于考生面试结论不合格?


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一)入伍动机不端正,献身国防的理想信念不坚定,缺乏经受紧张艰苦军校生活的思想准备;(二)语言表达能力差,吐字不清,语无伦次,词不达意,或有明显生理性口吃;(三)形象气质差,五官不端正,体型不匀称,外在仪表和内在气质明显不具备培养军队干部的基本条件; (四)心理素质差,无法沟通,性格孤僻、怪戾;(五)逻辑思维能力差,思路不清,逻辑混乱,思维不连贯;(六)行为反应能力差,反应迟钝,动作不灵活、不协调。(七)其他方面明显不符合军队院校招生要求的。


详解(司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细则


由于、司法院校招生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为给考生和家长及时提供院校的相关信息,本报将全面介绍(司法)普通高等学校今年在我省的招生、录取等情况。


问:打算报考院校的考生应具备哪些条件?


答: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报考普通高等学校:


1.拥护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纪守法,勤奋学习,志愿献身事业;2.高中毕业;3.身体健康,符合从事相关工作所要求的条件;4.未婚,年龄不超过22周岁(外语专业的不超过20周岁);


问:招生院校对考生的条件有何限定?


答:凡报考普通高等学校的考生,除按规定标准进行思想品德考核外,还必须经过机关的审查。强调考生本人思想进步、品德优良、作风正派,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政审不合格:(1)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或者近五年曾受过治安处罚的;(2)有违法犯罪嫌疑正在被政法机关侦查、控制的;(3)曾受过开除学籍、团籍或者党籍纪律处分,或者近三年曾受过记过以上纪律处分的;(4)曾参加过“****”等邪教和其他非法组织,或者带有性质组织的;(5)有过吸毒史的;(6)直系亲属和关系密切的旁系亲属中有被或者因危害罪被判刑,或者因其他犯罪正在服刑的;(7)直系亲属和关系密切的旁系亲属中有正在被政法机关侦查、控制的犯罪嫌疑人,或者有“****”等邪教和其他非法组织的骨干分子或顽固不化、继续坚持错误立场的;(8)其他不宜录取的情形。


问:考生的身体条件有无限定?


答:有。报考普通高校的考生除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身体健康状况标准外,考生还应符合下列条件:男性考生身高一般不低于1.70米,体重不低于50公斤;女性考生身高一般不低于1.60米,体重不低于45公斤;身体匀称;左右眼单眼裸视力,理科类专业应在4.9(0.8)以上,文科类专业应在4.8(0.6)以上,无色盲、色弱;两耳无重听;无口吃;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麻等),嗅觉不迟钝,无鸡胸、无腋臭,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八字步、罗圈腿,无重度平跖足(平脚板),无文身、少白头、驼背,无各种残疾,直系血亲无精神病史;无传染病,肝功化验指标必须在正常范围内,无甲肝、乙肝、澳抗阳性;体能测试成绩合格。


问:院校对考生如何进行面试、体能测试和政审?


答:报考普通高等学校的考生要进行面试、体能测试和政审。1.面试与体能测试工作由省厅组织实施。2.面试、体能测试依照本办法对考生身体的要求,对考生的耐力、速度等身体素质进行全面检测,并当场公布结果。3.凡志愿选择普通高等学校的考生要按照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和体能测试,参加面试和体能测试的路费和食宿费自理,并缴纳有关费用。凡填报普通高等学校志愿而未参加面试者,作放弃志愿处理。4.对于面试和体能测试的考生,由其户口所在地和居住地机关依照本办法对考生进行审查。


问:报考院校的考生如何被录取?


答:1.报考普通高等学校的考生,参加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提前录取。2.普通高等学校在考生面试、体能测试和政审均合格的基础上,根据志愿按120%范围调档,择优录取。3.女生比例不超过15%。4.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参加其他高等学校的录取。


问:院校招收的学员如何管理,待遇如何?


答:(一)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学生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合格,准予毕业,发给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证书,按本、专科毕业生待遇分配在机关工作。(二)学生入学后,着人民警察服装,享受专业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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