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除雾霾或可靠人工增雨?专家称只能应急

2019-12-02 10:01:50

  江苏、浙江、上海……刚入12月,中国中东部大部地区再次遭遇持续性雾霾天气。据中央气象台统计,截至12月4日,我国已有25个省(区、市)不同程度地出现过雾霾天气。

  为了应对雾霾天气,一系列防治规划相继出台。继公布《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两个月后,中国气象局印发《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提出,全国各省(区、市)气象部门到2015年将形成人工影响天气,改善空气质量作业能力,在重污染天气条件下能够采取可行的气象干预措施,组织开展人工影响天气消减雾霾。

  面对顽固而强悍的雾霾,除了静等大风吹,还能通过哪些气象干预措施改善空气质量?人工影响天气消减雾霾,气象部门又面临哪些难题?带着问题,记者采访了相关专家。

  气象环保联动 布局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

  刚刚过去的11月,各地依然为雾霾天气所笼罩。来自中国气象局的最新数据显示,华北至江南的大部地区雾霾天数在5天以上,其中江苏、安徽东部、浙江北部达10—15天,局部地区超过15天。与常年同期相比,江苏、安徽东部、浙江北部、河南中部、天津、河北西南部等地雾霾日数偏多5—10天,其中江苏大部偏多10天以上。

  针对大气污染和污染天气、空气污染气象条件与空气质量,《实施方案》提出“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我们发布短期1到3天、中期4到7天和长期结合的环境气象预报,目前可以达到5公里以下的雾霾天气情况预报。”在中国气象局举行的12月新闻发布会上,中国气象局应急减灾与公共服务司司长陈振林透露,气象部门将发展以数值预报为主要手段的空气环境气象预报体系,还通过气象卫星、地面观测站网的空中、地面结合,与环保部门优势互补,将在环境观测网络上形成国家统一布局的环境空气质量观测。

  《实施方案》指出,气象部门将逐步建立以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信息为启动信号的部门联动机制,发挥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消息树”作用,并联合环保部门指导地方政府制定和启动应急预案,同时加强核与辐射事故应急气象保障服务。

  陈振林称,中国气象局和环保部门已出台了京津冀周边地区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和实施细则,针对珠三角、长三角地区的措施也在制定当中。今年,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实现区域、省、市级重污染天气预警;到2014年,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地区建成重污染天气预警业务系统,长三角、珠三角地区实现与环保部门联合开展区域、省、市级重污染天气预警;到2015年,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将实现与环保部门联合开展省、市级重污染天气预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