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曝光不属于法定举报行为

2019-11-27 12:14:07

  据中国共产党新闻网报道,“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决杜绝一切‘拦卡堵截’群众的错误做法,严禁到来访接待场所和公共场所拦截正常群众。”昨日,中央纪委室首度“亮相”网络访谈,相关负责人说。
  
  昨日上午,中央纪委室正局级纪律检查员、监察专员兼副主任张少龙,中央纪委室综合信息处副处长邓集珣,中央纪委室电话网络举报处副处级纪律检查员、监察员郭洪亮做客中国共产党新闻网“反腐倡廉在线访谈”节目,围绕“做好举报工作”,与广大网友在线交流。
  
  反腐倡廉
  
  线索四成源自群众举报
  
  张少龙说,举报是发现腐败线索的重要来源。据统计,全国纪检监察机关2012年立案调查的案件中,线索来源于群众举报的占到41.8%,这个比例在各种来源中最高。
  
  针对网友提问,有的地方对人员采取围、追、堵、截,张少龙说,在此问题上的态度是明确的。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决杜绝一切“拦卡堵截”群众的错误做法,严禁到来访接待场所和公共场所拦截正常群众。
  
  网络曝光
  
  不属于法定举报行为
  
  对于网络曝光的相关问题,张少龙介绍,通过网络曝光,纪检监察机关确实筛选出一些党员干部违法案件的线索,也查处了一批腐败分子。同时,也应看到,网络信息具有较为明显的不确定性,有的网络信息内容还不够真实,有的是情绪的宣泄,有的客观上造成了案件线索的泄露,给调查核实带来不利的影响。
  
  张少龙表示,通过网络曝光现象不属于法定举报行为,纪检监察机关也难以防止曝光者遭受打击报复。纪检监察机关希望公众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正规渠道反映问题。
  
  个案
  
  江苏海安部门被曝在巡视组下榻酒店
  
  从3月26日开始,江苏省委第四巡视组在海安县为期一个半月的巡视工作已进入收尾阶段。人民网记者日前接到投诉称,当地部门为阻止群众直接向巡视组反映问题,把工作做到了巡视组下榻的东海大酒店楼下。记者实地调查发现,包括被当事人、酒店附近商户及其他多位目击者均证明了事实的存在。巡视组相关负责人5月6日明确表示,阻拦群众来访的做法不当。
  
  3月28日是省委巡视组到海安的第三天。这天下午,自称曾遭逼迁的海安县城东大街拆迁户杨惠莲来到东海大酒店,她看到县的干部就在酒店的一楼大堂,“他们说,巡视组是来看海安建设得怎么样的,不管你们拆迁的事”。巡视组住五楼,杨惠莲从楼梯上到三层没见到人,从楼上下来后先是上来2人后来增加到4个人把她拖到车上,带到了县。
  
  同一天,原住海安县海安镇三塘村11组1号的陆昌发、何世珍夫妇也来到酒店。何世珍称,她亲眼看到杨惠莲被拖到地上带走。
  
  在目击者3月28日所拍的视频中,经当地官场人士指认,参与的既有干部,也有警方人员。
  
  “这样的算是截到家了。”一不愿具名的知情者称,群众到外地遭遇不说,没想到巡视组来到家门口想见一面也这么难。
  
  链接
  
  五种群众举报方式
  
  目前公众可以通过来信、来访、登录举报网站(www.12388.gov.cn),以及拨打举报电话(12388)等方式向纪检监察机关反映问题。最近,12388举报网站进行了升级改版,启用了新的工作软件,可以接收音频、视频等举报材料,举报人反映问题更加方便快捷。
  
  今年4月19日,新华网、人民网、新浪网、腾讯网等国内主要新闻和商业网站均在首页显著位置开通了“网络举报监督专区”,举报专区可以链接到纪检监察机关12388等执纪执法和干部监督部门的举报网站。

(来源: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