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弃对日战争赔偿要求始末:违背诺言

2019-10-13 11:23:50

中日甲午战争结束后,清政府以战败国的身份付给战胜国日本2.3亿两白银作为战争赔偿,这相当于当时清朝国库3年的财政收入。靠这笔钱日本大力发展了重工业、军火工业和教育事业。然而,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饱受侵略战争蹂躏的却没有得到日本应有和及时的战争赔偿。此后,由于时事变换,最终放弃了对日本的战争赔偿要求。回顾这段历史,不能不引起世人的深刻思考和感叹!
  
  违背诺言,从中作梗
  
  日本发动的侵略战争给人民带来了深重的灾难,按照有关国际法和国际惯例,日本理应对人民进行赔偿。
  
  需要指出的是,在处理欧洲战事赔款问题上,英美联合起来与苏联分庭抗礼,而在太平洋战场和处理日本问题上,认为其在对日战争中起了巨大作用,便以盟主的身份自居。尽管苏联凭借自己的实力和当时的地位与采取抗衡的态度,但采取有关措施和步骤,使之握有对占领日本和处置问题的实权,操纵和包揽了日本赔偿等事宜。当时的政府虽然表面上跻身四强,但在赔款事宜中所起的作用很有限。
  
  1945年由中、美、英三国发布的《波茨坦公告》中,第一次明确了日本赔偿的原则,日本可以保留维持其经济运转所必须的工业设备和实物,其余的可以用来赔偿。
  
  战后初期,对于日本赔偿的态度还相当积极,后来稍有动摇,但还是于1947年4月4日采取单独行动,发动了“先期拆迁”。可是随着美、苏对立日益尖锐,再加上人民解放战争顺利进展,的外交政策就有了根本性的转变。在远东方面,亟盼建立一个反苏的基地,而环顾全球,只有在它控制下的日本最符合这个条件。于是扶持日本、抵赖赔偿,就成为的基本方针。
  
  本来,按照1946年3月政府所制定的“临时赔偿方案”,“先期拆迁”计划将提日本工业设备实物的30%作为直接受日本侵略国家的赔偿物资,其中可得15%。但是,随着时局的变化,为自己狭隘的战略所考虑,对这个30%的赔偿范围一减再减。最后只得到了微不足道的一部分。这期间政府派出的首席代表吴半农多次严正交涉。但一意孤行,不予理会。
  
  战时损失,据行政院赔偿委员会的估计,按当时价格计算,不下620亿美元,而分得的赔偿物资才约值2250万美元,只占万分之三。分得的赔偿物资中,最大、最新、最完整、最切合需要的成套设备首推吴港“11-5-5”海军兵工厂的1.5万千瓦发电设备一套;其次是同厂的200吨码头式起重机一具。中方得到通知后,立即派了几位专家前往拆迁。就在这两套设备拆卸时,政府于1949年5月13日向盟总颁发临时指令,取消了“先期拆迁”计划的执行,停止了日本对各盟国的赔偿。至此,战后对日索赔的事宜实际上已被腰斩。
  
  为己私利,出卖民族大义
  
  1949年下半年,美英协调策划单独对日媾和。此时,的局势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人民解放战争节节胜利,土崩瓦解。12月底,当局全部撤到了台湾。至1950年4月,、英国、印尼等国家承认了新。战争爆发,加紧了单独对日媾和的工作。
  
  在抗日战争结束之初,作为当时政府首脑的,也曾有过对日索赔的打算。此时,台湾当局为得到的支持和帮助,在日本赔偿问题上一改原来的积极立场,转而专看的脸色行事,对对日和约七原则和备忘录采取“无可奈何”的态度---关于赔偿问题,台湾当局表示可酌情核减或全部放弃。
  
  对日索赔态度的转变,其中重要的原因之一还在于坚持而对日本政府采取的所谓宽大、不进行报复的政策,以实现它以合法政府的身份参加对日和约的签字。因为日本曾在此前威胁说,要与谈判,签订双边条约。其实,这是外交家出身的日本老官僚吉田茂玩的一个阴谋,目的是迫使台湾当局在谈判中作出让步,放弃战争赔偿,与日本媾和。
  
  1952年2月17日,台湾与日本和约谈判正式开始。谈判几经周折,台湾当局多次妥协让步,综观整个签约过程,台湾当局为求得一个所谓“合法政府”代表的形象,处处委曲求全,步步退让,为一派之私利出卖民族大义,在战争赔偿等实质问题上彻底放弃,令每个正直的华夏子孙羞愧。
  
  从大局出发,放弃战争赔偿
  
  1952年4月27日,台湾当局与日本签订所谓的“日华条约”,双方宣布“结束战争状态”,建立所谓的“外交关系”,对此政府给予了强烈的谴责。而此时,大陆与隔海相望的日本的关系还处于冰冻期。日本政府追随采取敌视新的政策,为实现中日邦交正常化设置了不少障碍。
  
  随着民间贸易与文化交流的不断发展,到60年代前期,中日交往实际上进入了半官半民阶段,恢复日中邦交已为期不远。但恢复邦交,必然要对战后日本赔偿问题作出决定。在这一问题上,我国表示了向前看的姿态。
  
  1971年10月25日,第26届大会恢复了在的一切合法权利,并立即将的代表从的一切机构中驱逐出去。成为成员国和安理会常任理事国。70年代初,由于国际战略格局发生变化,外交政策实施了两项重大转变:一是承认并对建立外交关系进行谈判;二是征收10%的进口税,主要目的是打击日本,同时停止美元和黄金的兑换。这两项与日本关系极为密切的政策出台,人事先却没有打个招呼,而是以一种突然袭击的方式,狠狠打击了精神上毫无准备的日本。这一切大大刺激了日本政界。他们不能不反躬自问,对华政策上紧跟是否做错了。
  
  不久,不得人心的佐藤,出任内阁总理大臣。田中就职后立即宣布把日中邦交正常化作为自己的首要任务。随着邦交正常化时机的成熟,战争赔偿问题又一次摆在中日两国政府的面前。
  
  在田中访华之前,他曾表示,如果对方提出赔偿,只要数额适当,他打算赔!
  
  1972年7月以后,为实现与日本邦交正常化进行积极的准备,总理就放弃战争赔偿问题作了下述指示:第一,中日邦交恢复以前,台湾的已经先于我们放弃了赔偿要求,的肚量不能比还小。第二,日本为了与我国恢复邦交,必须与台湾断交。关于日本与台湾的关系,在赔偿问题上采取宽容态度,有利于使日本靠近我们。第三,如果要求日本对华赔偿,其负担最终将落在广大日本人民头上,这样,为了支付对的赔偿,他们将长期被迫过着艰难的生活。这不符合提出的与日本人民友好下去的愿望。
  
  的态度体现了的博大襟怀,也代表了一个泱泱大国的宽容大度和长远眼光。
  
  1978年8月12日,在北京发表了《日中共同声明》,中日两国签订了《日中和平友好条约》,同年10月23日生效。二战结束后,苏联从德国获得120亿美元的战争赔偿;犹太人从德国获得600亿美元的赔偿。而从中日人民世代友好的愿望和长远利益出发,放弃了赔偿要求。
  
  必须指出的是,虽然放弃了对日本的战争赔偿要求,即放弃了1200亿美元国家间的赔偿要求,但是,就日本战争罪行的赔偿要求---1800亿美元的国民赔偿要求,在任何场合都没有宣布予以放弃。这种对受害赔偿要求的保留,给我们留下了一个符合国际法的向日本提出受害赔偿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