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中职学校可自主设专业

2019-09-01 18:30:52

  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我国《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办法(试行)》日前正式发布实施。该办法进一步扩大了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自主权,今后中等职业学校将可自主开设、调整和停办专业,但如开设医药卫生、司法、教育类等国家控制专业,需严格审查其办学资质。

  据悉,我省教育行政部门每年将对中职学校专业设置情况进行汇总,并向社会公布当年具招生资格的学校和专业。对专业办学条件不达标、教学质量低下、就业率过低的,将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达标,将要求暂停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