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熟悉的地方未必都是风景

2019-11-20 17:09:57

张飞

参加市里的学业水平考试阅卷,我批阅的是作文。作文是命题作文“请理解我”。总的来说,大部分学生都能围绕命题展开。问题作文主要是“我”处理不当。这里的“我”是“理解”的宾语,是被理解的对象,也是抒情主体或叙事视角,但是不少人无视题面中“我”,抛开“我”大谈“理解”。甚至将文章的内容改造成“我”对别人的理解。作文教学中的审题指导应当引起我们的重视。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这样两份作文卷。一篇作文写到了药家鑫,并认为我们应当理解药家鑫。一篇作文写到韩群凤杀死了照顾了13年脑瘫双胞胎儿子,认为这位母亲的行为也应当得到理解。这两篇文章均涉及到人的道德底线问题。显然,两位考生作出的判断是违背社会主流价值观念。那么像这样的作文如何评分呢?作文评分组的组长给了前一篇作文终评20分,我给了后一篇作文一评21分。与我同组的黄老师二评提出了不同意见。因为毕竟这篇文章总的来说观点还是比较模糊的,并没有挑战人类道德底线的倾向。因为是学业水平考试,本着对考生宽容的原则,我们最终协商给了28分。

不过,我对这个问题还是有些个人看法的。就是我们对考生宽容究竟能宽容到怎样一个程度。所有的考生,同样都是孩子,评卷老师对这个孩子的宽容,是否意味着对其他孩子的不公正。任何事情都是有一定规则的,遵守游戏规则,是游戏得以继续的前提。但游戏规则因为我们的同情心,肆意进行改变的时候,我们是否无意中伤害了更多的人?

另外,像这样的考卷,教师有必要引导学生将这样的情况扼杀在考场之外。即考试时应当力求稳中求胜。语文老师一定要教育学生,考试时对自己没有把握的争议性话题尽量不要触及。如果我们不能驾驭自己的观点,就不要剑走偏锋,结果弄巧成拙。我们提倡创新、求异,但我们更要做有把握的事。我们在文章中的观点应当积极向上,符合主流价值观。无论现实中的“我”如何鄙陋,文章的“我”都应尽可能是乐观、积极、向上的;文中的“我”一定能走出失败的悲伤,迎接阳光;文中的“我”,能与人为善,爱自己,爱别人,爱社会,懂得感恩;文中的“我”,尽可能不愤世嫉俗,心中永远装着阳光;文中的“我”,应当热爱学习,有理想,有抱负。这也许就是写作源于生活,但高于生活。写作基础不好的同学,千万不要在作文中故作高深,对自己根本驾驭不了的问题指手画脚,高谈阔论,结果贻笑大方。一篇能围绕话题展开的平庸作文通常得一个切入分(平均分),而一篇一味猎奇搞怪的作文恐怕就危险了。所以,写作时提取生活,我们缺少的不是生活,而是发现。对于写作,不熟悉的地方有风景,但未必一定都适合取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