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网站上传网络小说被判侵权赔款1万元

2019-09-23 16:25:44

公司网站上传网络小说被判侵权赔款1万元
2014-03-06来源:宁波晚报
□记者殷欣欣通讯员冯筏
本报讯奉化一家文化公司在公司官网首页上传了一部网络小说,本想以此丰富一下网站内容,不料却惹上了官司。
这家文化公司成立没几年,去年年初公司网站刚刚建成。公司负责网站管理维护的是个小年轻,当时他恰好在网上读一部名为《江湖》的网络小说。
一天,他看公司网站首页空荡荡的,一时兴起,便将这部从其他网站下载下来的网络小说传到了公司网站首页。
《江湖》的出版公司对小说拥有网络传播权,他们有专门的部门负责网络监控。
去年7月份,出版公司监控到这家文化公司网站向公众提供《江湖》的下载阅读服务,便将网站内容进行公证,保全证据。
今年2月份,出版公司起诉文化公司,称小说的作者已将其信息网络传播权授予出版公司,文化公司未经许可通过互联网向公众传播上述作品,严重侵犯了出版公司的权益,并给出版公司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
出版公司要求文化公司立即停止提供涉案作品的下载阅读服务,并赔偿其损失2万元。
出版公司向提供了涉案作品的版权页及授权委托书,同时还提交了一份证据保全公证书,公证书上详细记载了文化公司网站的内容。
文化公司对突如其来的诉讼案件觉得莫名奇妙,看到厚厚的公证书,文化公司表示,他们当初上传该书的内容纯粹是为了填充网站内容,是随意放上去的,根本没有想到会涉及到侵权。
昨天,奉化调解了该案,文化公司当即删除该书的资源,停止下载阅读服务,并赔偿出版公司损失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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