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公布中考最低控制分数线

2019-08-29 12:46:08

  兰州市教育局7月2日公布了城市四区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省级示范性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为530分,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为430分。

  兰州市教育局根据今年城市四区的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结合中考成绩的整体水平,划定了省级示范性高中(含独立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和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兰州市城市四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将于7月8日—18日进行。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原则,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严格执行“三限”政策。录取时,将科目的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作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的前置条件,在符合前置条件的基础上,根据考生志愿,按照科目的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一校一线。

  省级示范性高中的录取成绩不得低于省级示范性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普通高中的录取成绩不得低于城市四区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第一志愿未录满计划的学校,可根据第二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计划为止。若第一、二志愿录取结束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可按照征集志愿补录其他未被录取的符合条件的考生。

  考生可在7月10日22:00之后登录中考网上报名系统查询录取结果。未被一、二志愿录取的考生可以填报征集志愿,参加补录。征集志愿填报时间:7月10日22:00开始至7月11日10:00结束,征集志愿录取结果查询时间为7月12日22:00。

  今年兰州市普通高中录取还新增了择校志愿,凡未被普通高中学校计划内录取的考生可在7月12日22:00—7月13日10:00登录“兰州市中考网上报名系统”,参加择校志愿填报,择校录取结果查询时间为7月16日22:00。

  各招生学校在办理录取审批手续后,将及时张榜公布录取结果并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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