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2014年中考大纲 生物

2019-12-01 11:4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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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考试指导思想

  初中毕业生物学业考试是义务教育阶段生物学科的终结性考试。考试要有利于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推进素质教育;有利于体现义务教育的性质,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有利于生物课程改革,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学习能力;有利于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促进学生生动、活泼、主动学习。

  本考试标准是依据《义务教育生物学课程标准(2011年版)》(以下简称《课标》)制订的,是生物中考命题的依据之一,也是学生备考的依据之一。

  二、考试内容与要求

  1.考试内容

  考试内容涵盖《课标》提出的10个一级主题、32个二级主题、112项具体内容。

  2.考试要求

A水平要求

B水平要求

C水平要求

知识性

目标

了解水平:能再认或回忆知识;识别、辨认事实或证据;举出例子;描述对象的基本特征等。

理解水平:把握内在逻辑联系;与已有知识建立联系;进行解释、推断、区分、扩展;提供证据;收集、整理信息等。

应用水平:在新的情境中使用抽象的概念、原理;进行总结、推广;建立不同情境下的合理联系等。

技能性

目标

观察或鉴别水平:观察对象“是什么”,或鉴别材料中“有什么”。

验证水平:为阐明“为什么”或“怎么样”提供实验依据,或证实物质或结构的动态变化。

探究水平:设计和执行实验方案来检验“有什么”和“为什么”的解释,设计或制作某种研究对象,或模拟研究对象的动态变化。

情感性

目标

经历(感受)水平:从事相关活动,建立感性认识。

反应(认同)水平:在经历基础上表达感受、态度和价值判断;做出相应反应等。

领悟(内化)水平:具有稳定态度、一致行为和个性化的价值观念等。

  说明:

  ①教材中所包含的演示实验、分组实验、探究活动、资料分析等都属考试内容。

  ②教材中所包含的课外探究、科学家的故事、与生物学有关的职业、科学技术社会等内容不属于考试范围。 1 2 3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