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普高对口单招机械和计算机专业技能考核办法

2019-10-06 20:55:35

2006年普通高校对口单独招生机械专业技能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强化对口单招技能考核工作,更客观、公正地反映参考学生的技能水平,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的组织

  2006年普通高校对口单独招生机械专业技能考核仍实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时间、分市实施的办法进行。考生报名、考场准备、考试组织和评分等工作各市教育局职社处(学校管理处)负责。

二、考核内容

  2006年机械专业技能考核仍按照一九九八年原江苏省教育委员会印发的“江苏省普通高校单独招生<<专业综合技能考核办法汇编>>”中机械类中级工技能考核要求执行。考核材料、设备准备清单和工、量、刃具清单等在考核前10天通知各市,考核试卷和评分标准在考核前5天下发各市。车工、钳工考核时间均为240分钟,考核等级为中级。

  所有报考2006年江苏省普通高校对口单独招生考试机械类专业的考生(含已有中级工考核证书的)均需参加此次技能考核。考生可在车工或钳工两种考核工种中任选一种。

三、考核成绩

  考核成绩由各市按省下发的评分标准组织评定,并于3月10日前将考核成绩报省教育厅职社处。我厅职社处将根据参加考核学生考核成绩确定技能考核合格分数线,并于3月13日前通知各市。达不到省定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参加对口招生文化考试。没有参加机械类专业统一技能考核的机电类考生,不得报考机械类专业本科志愿,但可以报考机械类专业专科志愿。

四、考场准备

  各市原则上应在市区内设置考场。考核点一般应有20台以上统一型号的普通车床、80个以上钳工工位及其它考核必须的设备(其它要求按原考核办法)。考生人数超过200人的市,可以在县(市)内设置分考场,但最多不超过二个。分考场一般应有15台以上统一型号的普通车床、50个以上钳工工位(具体要求同市考场)。未尽事宜由各市自定。

2006年普通高校对口单独招生计算机专业技能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强化对口单招技能考核工作,更客观、公正地反映参考学生的技能水平,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组织

  2006年普通高校对口单独招生计算机专业技能考核仍实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时间、分市实施的办法进行。考生报名、考场准备、考试组织和评分等工作各市教育局职社处(学校管理处)负责。

二、考试内容

  2006年计算机专业技能考核按照《江苏省单招考试计算机专业综合技能考核内容及要求》执行,考核内容包括《汉字录入》、《图文编排》、《电子表格》、《网页设计与制作》、《visualfoxpro数据库》五个模块,考核时间150分钟。《汉字录入》项目考生需按屏幕指定程序操作,对照屏幕提供的文字进行录入,规定时间结束或考生交卷后,由专门录入软件进行自动评分;《图文编排》、《电子表格》、《网页设计与制作》、《visualfoxpro数据库》项目由考生打开指定文档,按照指定要求,进行操作,并将考试结果存储到指定文件夹。

三、考核成绩

  考核成绩由各市按省下发的评分标准组织评定,并于3月10日前将考核成绩报省教育厅职社处。我厅职社处将根据参加考核学生考核成绩确定技能考核合格分数线,并于3月13日前通知各市。达不到省定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参加对口招生文化考试。

四、考场准备

  各市可在市、县(市)设置考场,考核用机由各市自行确定,但需满足考试要求。考核系统平台采用windows98以上环境,考试使用软件office2000、visualfoxpro6.0。考场应配置局域网,并配有一定数量的备用计算机。

  考核试题盘将提前3天下发各市,各市将考核试题盘内容拷贝到考试用机后,所有考核用机一律封机,考前不得使用。

  各市请安排一名负责计算机专业技能考核的同志于2月28日上午到南京火车头大厦(南京市建宁路65号)报到,2月28下午领取试题。


来源:江苏省教育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