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时间
1、2016年3月21日9:00至4月1日17:00。
2、2016年4月15日前各县(区)招办将考生报名基础信息准确上报市招办。并落实好考点、考场的布点,准确的试卷需求量以及英语听力光盘、U盘或者磁带数量。
二、报名地点
1、在校初中毕业生须在户口所在的县(区)招办或招办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2、市直属学校考生在巴州区招办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3、往届生、社会考生可直接到县(区)招办报名或县(区)招办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三、报名条件
2016届所有初中毕业生必须参加考试。
下列对象不能报考:
1、已取得高中阶段教育及以上学校学籍的在校生;
2、在校初中修业年级学生(艺术、体育类院校及综合类院校艺术、体育、幼功类专业除外);
3、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四、报名办法及程序
1、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网址http://zk.bzszb.cn/)及现场信息确认的方式。
2、考生报名时,在教师指导下,由考生在网上按要求准确输入本人基本信息;考生凭身份证原件或户口簿原件到县(区)招办指定地点进行报名信息现场确认签字,并按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全省教育系统考试考务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2〕641号)规定缴纳报名考试费。
3、初中毕业生享受加分照顾政策条件的考生,必须认真从严审查,严禁弄虚作假,。加分条件如下(参照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我省2015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2015〕38号)文件执行):
①正住户口在我市居住三年以上的少数民族考生加5分。
②归国华侨青年、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加10分。
③烈士子女加20分。
符合多种照顾条件的,只能享受其中一项最高分值的加分项目,不再累计加分。
符合以上②、③照顾条件的考生,须有市级以上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和原始证件;考生的加分(即特征分)材料由县(区)招办审核后,按省教育考试院下发的特征分数据库结构,建立考生特征分数据库,于5月底前报市招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