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湖北省普通高校阳光招生百问(3)

2019-09-27 08:28:22

21.什么是“网上答疑”?考生通过“网上答疑”咨询时要注意些什么?
  
招生录取期间,省招办和部分高校在湖北招生信息网上开展“网上答疑”,安排专人回答考生提问。省招办“网上答疑”平台网址是http://zsxx.e21.edu.cn/wsdy.inc.html,考生可直接点击该网址进入答疑互动平台进行实时答疑。同时,部分有条件的高校在本校校园网上也开展了“网上答疑”,涉及高校的情况请考生直接向高校咨询。由于招生录取期间在网上提问的人数较多,省招办和高校一般选择有代表性的提问进行回答,对前面已经回答的问题不再重复,建议考生进入答疑互动平台后,首先浏览已回答的问题,相同的问题就不要再提。另外最好事先有针对性地设计好自己的提问,提问要明确、简练,以便所提问题能及时得到回答。

22.考生通过什么途径了解报考高校的相关信息?
  
考生一定要通过正规渠道和途径了解自己所报院校的招生录取信息。一是登陆院校网站,了解院校基本情况;二是查阅院校招生章程和招生简章,了解学校录取要求;三是通过打电话向高校咨询;四是有条件的考生最好能到院校实地考察,了解院校的办学情况。

23.哪些考生在录取时可以享受加分投档的政策性照顾?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以在其高考文化成绩总分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只取其中一项。
  
①少数民族考生;
  
②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侨眷高级知识分子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
  
③应届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省级以上运动会(主要指世界中学生体育竞赛;全国运动会、全国中学生运动会、全省运动会;由省教育厅与省体育局等部门联合举办的全省中学生运动会及全省中学生单项体育竞赛)获得单项前三名,集体项目第一名的主力队员;
  
④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以在其高考文化成绩总分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只取其中一项。
  
①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二等功)以上的退役军人;在服役期间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
  
②烈士子女及其兄弟姐妹。
  
(3)同时符合第(1)(2)条有关情形的考生,只能取最高的一项分值作为考生的附加分,且不得超过20分。
  
(4)恩施州、十堰市及宜昌市五峰县和长阳县的考生(以高考报名号为准)报考所在市、州高校者,神农架林区的考生(以高考报名号为准)报考十堰市、宜昌市高校者,可以在其高考特征成绩总分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24.符合政策性照顾条件的考生如何办理优录证明材料审核手续?何时办理?
  
考生在规定时间填写省招办统一制定的优录表,优录证明材料报审时一律要出示规定的相关原始证件,复印件无效。加分投档的优录证明材料由县(市、区)招办初审,省招办终审。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优录证明材料由县(市、区)招办初审,市(州)招办终审。

加分投档考生的优录证明材料需经有关部门核实盖章:
  
(1)少数民族考生:具有少数民族身份的父亲(或母亲)以及考生的家庭户口簿。须经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和县(市、区)民族事务管理部门审核盖章。
  
(2)归侨(指回国定居的华侨):归侨证。须经市(州)和县(市、区)外事侨务部门审核盖章。
  
(3)华侨子女(华侨是指定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中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定居证明材料,证明考生与华侨关系的证件(如户口簿),考生的侨眷证。须经市(州)和县(市、区)外事侨务部门审核盖章。
  
(4)归侨子女:归侨证,证明考生与归侨关系的证件(如户口簿)。须经市(州)和县(市、区)外事侨务部门审核盖章。
  
(5)侨眷高级知识分子子女(侨眷高知是指侨眷中的高级知识分子):华侨身份证明(由中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证明材料),考生父亲或母亲的侨眷证,华侨与侨眷之间的关系证明,考生父亲或母亲的高级知识分子证件,证明侨眷高级知识分子与考生关系的证件(户口簿)。须经市(州)和县(市、区)外事侨务部门审核盖章。
  
(6)台湾省籍考生:证明台湾省籍的证件。须经省审核盖章。
  
(7)省级以上体育竞赛优胜考生:获奖证书及获奖时的成绩册。须市(州)体育和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盖章。
  
(8)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退役证件、自谋职业证和户口簿。须经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和县(市、区)民政部门审核盖章。
 
(9)荣立二等功以上的退役军人、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退役证件,获奖证书。须经县(市、区)民政部门审核盖章。
  
(10)烈士子女、烈士兄弟姐妹:烈士证书,证明考生与烈士关系的证件。须经县(市、区)民政部门审核盖章。
  
省招办集中审核优录证明材料的时间为3月19日至31日。省招办不对中学和考生个人办理优录证明材料审核手续。

25.恩施州、十堰市、宜昌市的五峰县和长阳县的考生报考所在市(州)高校,神农架林区的考生报考宜昌市、十堰市的高校,可享受加分投档照顾政策,投档时有什么规定?
  
恩施州、十堰市及宜昌市五峰县和长阳县的考生(以高考报名号为准)报考所在市(州)高校,神农架林区的考生(以高考报名号为准)报考宜昌市、十堰市高校,可以在其高考特征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投第一志愿时,上述考生的投档成绩为“面向当地院校成绩”(即:高考特征成绩加20分);投第二志愿时(第二志愿为多个平行志愿),上述考生先以特征成绩参与平行志愿投档,再将“面向当地院校成绩”达到了院校第二志愿调档分数线的考生档案补投给学校,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从2007年起,十堰、恩施的本科院校录取当地考生的人数不超过本校在鄂招生计划的50%。
  
26.我省对加分投档考生公示办法有哪些规定?
  
根据《省教育厅、省纠风办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加分投档考生公示工作的通知》(鄂教监[2005]1号)规定,对经审核后可享受照顾政策的加分投档的考生名单要进行层层公示。首先由中学在校内公示一周(社会考生由县市招办公示),无异议后才能上报县(市、区)招办。县(市、区)、市(州)招办要通过网络、报刊等媒体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才能上报省招办,最后省招办将全省加分投档考生名单集中在湖北招生信息网(http://zsxx.e21.edu.cn)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6月1日—6月20日。公示内容包括:考生姓名、高考报名号、毕业中学、加分投档项目、父亲和母亲的姓名以及工作单位等。
  
在公示期间,发现考生享受加分投档政策的身份与事实不符的,可向省招办举报,由有关部门核实,经核实后取消不符合加分投档政策考生的加分投档资格。公示期满后,再发现考生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当年参加普通高校录取资格。并对在普通高校招生加分投档考生中弄虚作假的有关部门相关责任人视情节给予行政处罚,并在媒体上予以曝光。

27.今年我省高考报名基本情况怎样?
  
2007年我省报名参加普通高考考生50.3万人,其中普通高中毕业生48万人左右,比去年增加近3万人。我省今年高考报名人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参加高职统考的中职毕业生报名人数大幅减少,普通高中毕业生的报名人数仍然呈逐年增长态势,而今年的招生计划与去年相比没有增加,高校招生尤其是重点院校等优质教育资源的竞争仍然十分激烈,建议考生不要轻易放弃录取机会,不要轻易选择复读。从今年开始对录取后不到学校报到的考生,省招办将其不报到的情况记入考生电子档案,如果考生下一年度参加高考,则提供给高校录取时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