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招考办温馨提示九项“注意”提示考生

2019-12-07 22:05:10

2006年全国普通高考将于6月7日-9日进行。

  沈阳市招考办就考生在考前和考试过程中需要注意的问题,发出温馨提示。

  ▲熟悉考点别走错

  考试前一天,考生要熟悉考点学校地址、环境及考场情况,确定去考点学校的方式、行车路线,以防走错考点、进错考场。

  ▲带好证件和用品

  考生每科考试都要携带准考证、居民身份证(无身份证应持公安机关开具的证明)及黑色水的签字笔、2b铅笔、直尺、圆规、橡皮等考试用品参加考试。

  其他任何考试规定以外的物品不准带入考场。考试前一天,考生在睡觉前应该将准考证、身份证和考试用品放进自己准备好的考试专用袋,以防止遗忘。

  ▲不要迟到或早退

  考生应掌握好各科开考时间(准考证上已注明),每科开考前20分钟(第一科语文考试为开考前30分钟),由考点学校组织进入考场。

  开考15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开始60分钟后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特别提示的是6月8日下午外语科考试(因有听力考试),考生进入考场时间为14时30分,14时45分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

  ▲忘带准考证不要急

  考生的准考证丢失了,可到所在的区、县(市)招考办进行补办。进入考场前,考生若发现自己的准考证忘带了,不要慌张。

  在进入考场时向考场的监考教师报告,监考教师会根据准考证存根核对考生相貌,确认是考生本人后,允许考生先参加考试。考生在下一科考试时要把准考证带来。

  ▲接到试卷先检查

  考生接到试卷后,首先要认真检查试卷种类(卷ⅰ、卷ⅱ、答题卡)是否齐全,试卷页码是否漏缺,答题卡、试卷有无破损、漏印或字迹不清等,如发现有上述情况,应立即向监考员报告。

试卷检查无误后,将本人的准考证号和姓名正确、清楚地填写在试卷和答题卡规定的位置上。根据规定,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和考号将按处理,并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

  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将按作弊处理,各科成绩无效。开考信号发出后才能开始答题,否则也按处理。

  每科开考前,考生要仔细阅读答题说明。

  ▲2b铅笔答客观题

  考生在答题卡上填涂客观题(选择题)答案时,必须使用2b铅笔,涂点涂黑必须按正确方式均匀填涂,笔画不要过轻、过细。

  ▲黑色水签字笔答主观题

  高考各科目均实行网上阅卷,考生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非选择题)时,须使用黑色水签字笔,禁止使用其他颜色或其他笔答题。考生要备足考试用笔。

  考生要在对应题号规定的答题区域内答题,答案不能超出黑色边框,超出的答案无效。

  ▲禁用涂改液胶带纸

  考生作答主观题答案时如需对答案进行修改,可将该书写内容划去,禁止使用涂改液、涂改胶带纸改错或用透明胶带纸粘扯欲修改的内容。

  修改客观题涂点用2b铅笔,先用橡皮擦干净,使用橡皮擦时,注意不要对答题卡造成破损。

  ▲应急电话要记牢

  考生在考试期间,如遇找不到考点学校、记不清考场和考试时间等问题,可使用辽宁移动134-139号段手机(神州行用户除外)拨打96130考试应急服务电话。


来源:辽沈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