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高招录取结束注意防范不规范招生行为

2019-11-15 15:02:45

我省2006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目前已全部结束,由于普通高校第二阶段录取的院校多,类型层次复杂,少数不属于高考统一招生范围的学校和非法招生中介利用部分考生求学心切的心理,进行不规范的招生宣传来欺骗考生,使考生难以区别招生学校的性质、文凭发放等等。省教育考试院再次提醒考生:凡参加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的高校,其招生计划均在《江苏招生考试》(2006年招生计划专刊)上统一刊登,部分院校的计划调整以及各批征求平行志愿计划,也通过市、县(区、市)招办或“江苏招生网”(www.jszs.net)进行公布;凡被普通高校统一招生录取的考生必须达到不同批次的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江苏的招生录取政策,录取工作均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

  未被普通高校统一招生录取的考生,可以通过参加全国成人高校统一招生考试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途径实现继续深造的愿望。我省今年成人高考报名时间是9月1日至9月5日,报名工作由各市招生办公室(南京市由成人招生办公室)负责,考生可以登录江苏招生网(www.jszs.net)查询有关情况。同时,为了让更多考生有机会获得学习机会,目前我省28所院校自学考试助学专业也正在报名招生过程中。自学考试助学专业是指对一些社会经济发展急需、实践环节多、考生自学较困难的专业,由承担主考任务的高校进行全日制系统化的学习辅导,自学考试助学专业主要为本科层次,考生通过规定科目的考试,即可获得相应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证书上均盖有主考学校和江苏省自考委的印章。达到主考学校申请学士学位条件的,可以向学校学位委员会申请授予学位。自考助学专业报名工作由院校的继续教育学院(成人教育学院)或自学考试办公室负责,考生可登录江苏自考网(www.jszk.net)查询有关报名信息。需要报名参加成人高考或自学考试助学专业的考生应与以上相关部门联系,不要轻易相信中介公司的宣传和承诺,谨防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