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高考新政受地方利益干扰

2019-11-24 12:07:16

  2011年6月23日,在北京,外地学生家长呼吁解决其子女在京参加高考问题。

  备受关注的异地高考新政日前出台,所定原则性方案将随迁子女在经常居住地参加高考的具体方案制定权交给各省市区地方政府。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担忧,新政赋予地方政府过多的自由裁量权可能让政策目标无法达成。

  曾经多次发起公民连署,对推动异地高考,实现教育公平向和提出建议。他坦承《意见》和此前他们的期待存在较大差距。名为《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的文件明确将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受教育权利、促进教育公平。然而在地方政府自定方案的前提下,担心这一目标的实现面临重重障碍。

  说,《意见》只对各地出台异地高考方案的最后时限做了原则性规定,但是没有确立全国范围内落实“异地高考”政策的时间表,这将可能导致地方政府持续拖延“异地高考”政策的开放时间,一些地方的开放时间可能会在2014年、2015年甚至更晚。这意味着一部分在近两三年内就将面临高考的随迁子女仍无法享受新政带来的好处。

  指出,《意见》更大的问题是没有对《意见》本身的效力做出说明。《意见》没有规定对地方不落实“异地高考”政策的罚则,这将使《意见》的执行力大打折扣。在这种情况下,地方政府“异地高考”方案的出台还需要有赖于随迁子女家长对当地门的持续监督。

  在“异地高考”准入门槛由地方政府自行制定的背景下,地方政府很有可能为就地高考的门槛设置很高的门槛,进而使有权就地高考的随迁子女范围被界定得很狭窄。这样一来,通过异地高考新政获益的随迁子女可能不多。

  《意见》提出:对符合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条件的随迁子女净流入数量较大的省份,、发展改革委采取适当增加高校招生计划等措施,保障当地高考录取比例不因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参加当地高考而受到影响。对此评述说,这一规定说明随迁子女只要就地高考即可就地录取,在方向上应该肯定,但是这条政策的具体执行需要进一步认真考量。

  主张,为人口流入地增加名额应通过高校扩招来实现。京、沪等地目前的高考录取率已经很高,如果从人口流出地向人口流入地划拨高校录取名额,将会导致京、沪等大城市与其他省市之间的录取率差距进一步扩大,加剧高校招生过程中本已存在的招生地域歧视。他强调,为人口流入地增加录取名额不能影响其他地区考生的利益。

  2005年以来,中国高考报名实行“学籍”和“户籍”双认定。因为这一原因,有在京沪等大城市上学的随迁子女因学籍在京沪,户籍在原籍地而遭遇在经常居住地和原籍地都无法参加高考报名的困境。认为《意见》中关于“不符合就地高考条件的随迁子女可回流出地高考”的规定,可以暂时解决这部分随迁子女无法报考的问题。

  但指出,《意见》中写入“借考服务”是欠考虑的。他说,在目前分省命题的大背景下,考分根本无法与原籍地的考试分数折算。“借考”没有可操作性。

  总结说,总体来看,《意见》虽然力图解决随迁子女无法在经常居住地参加高考的难题,但其中“门槛自定、时间表自定、不合条件的回原籍考试或参加借考”等规定,说明《意见》制定过程中加入了一些地方利益,尤其是外来人口较多的地区的地方利益。《意见》如何落实,最关键的还是要看各个地方将要出台的具体方案。

  来源: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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