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尔克孜族的婚礼习俗

2019-10-26 12:31:28

  柯尔克孜人的婚姻实行一夫一妻制。古代柯尔克孜人亦有纳妾现象,新中国成立后一夫多妻之陋习已逐渐消失。柯尔克孜族一般实行族外婚,直系亲属五至七代内不能通婚,此外婚配范围不受限制,多姑表婚和姨表婚。

  柯尔克孜族普遍流行买卖婚姻,这种买卖婚姻历史较久。《太平寰宇记·黠戛斯传》载,唐代柯尔克孜人“婚嫁纳羊马以为聘,富者或千百计”.到了近代,这种买卖婚姻依然盛行,从订婚到结婚,男方要陆续给女方很多牲畜,从一个“托库孜”(即九的意思,送的聘礼要由九匹大牲畜组成,即骆驼一峰、马四匹、牛四头,或价值相当的小畜和财物)到几个“托库孜”不等。富者聘礼更多,一些贫苦牧民拿不出相应的聘礼,就采取换亲或干脆进行抢亲。柯尔克孜族中还有招婿的婚姻制度。

  柯尔克孜人的婚姻一般由父母包办,但也有自由选择的。古代柯尔克孜游牧部落与定居的农业部落相比,青年男女有较多的接触机会,特别是在各种大型集会中,青年男女相互缔结终身后,请求父母同意并正式请媒妁说媒、纳聘成亲者不少。在现代,青年男女自由恋爱,征得父母同意后缔结良缘的婚姻家庭则更多。但是在广大柯尔克孜牧区,较普遍的依然是父母包办的婚姻。其订婚形式有指腹婚、幼年订婚和成年订婚三种。

  新中国成立前,柯尔克孜人结婚一般都比较早,女子13岁就可以结婚。由于婚姻关系是建立在金钱的基础上,因而十多岁的年轻姑娘屈嫁给五六十岁老头的不幸婚姻时有发生。

  柯尔克孜族的婚礼,按伊斯兰教的教义举行,一经宗教人士念经,夫妻即算合法,一些地区的离婚案也由宗教人士裁决。新中国成立后,随着《婚姻法》的贯彻和实施,柯尔克孜族的婚姻均按《婚姻法》的规定以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宗教干涉婚姻等旧俗已经废除。

  柯尔克孜人的婚礼,一般先在女家进行。一大清早,新娘的母亲同新娘的嫂嫂、姐姐及其他女眷一起为新娘梳妆打扮。母亲要为女儿梳头,将满头小辫改梳成两条辫子。母亲一边为女儿梳头,一边唱着《哭嫁歌》。新娘换上新嫁衣之后,盘腿低头坐在炕上,姐妹以及众女眷要向新娘祝贺。此时新娘要唱《姑娘的怨歌》。新娘唱完《怨歌》之后,新娘的姐姐要唱《劝嫁歌》。

  男方迎亲队伍到来之后,新娘的姐姐和嫂嫂要挡到门口,逐个检查男方带来的礼物,并对这些礼物进行很尖刻的挑剔。男方迎亲者要讲好多好话后,女方才接纳礼品,请男方迎亲者进入指定的毡房中参加婚宴。女方待客的婚宴一般都是新娘的嫂嫂操办,因而在婚宴上,客人们要唱赞美嫂嫂的歌。

  婚礼开始,宾客们纷纷来到毡房前的草地上,这时新郎家的迎亲长者从毡房的天窗上,将糖果、杏干、奶疙瘩、沙枣、油炸果等,向毡房外的人群抛撒,五颜六色的喜糖像阵阵花雨,从人们头上落下,客人们在嬉笑、打闹声中争抢喜糖。撒完喜糖之后,牧村里举行赛马、刁羊等庆典活动。姑娘、小伙子等随新娘、新郎进行“甜蜜的竞赛”等游戏后,送新婚夫妇进入洞房。新郎当天即留宿女家,与新娘成亲。第二天,宾客和乡邻再次前来贺喜,并送新娘出阁。伴娘陪伴新娘走出毡房后,新娘的母亲要拉着新娘的手唱《送嫁歌》。之后,在迎亲路上,每经过一个“阿寅勒”,都有青年人拉着绳子拦路,迎亲长者从马上向青年们扔下喜糖后方能放行,这是古代抢亲留下的遗俗。迎亲路上,也有一些长者端着酿造的马奶酒、孢孜酒来招待新郎、新娘,并向新人祝福。还有人在路上点起火堆请新郎、新娘从火堆上跳过,以祝平安和幸福。

  新娘到新郎家后,要踩着门前的花毡子进入毡房。男家设宴招待客人。婚宴后牧村里还要进行赛马、叼羊等活动,一直进行到下午。午宴后青年人弹起库姆孜,唱催促揭盖头的歌,在歌声中举行揭盖头仪式。然后,新郎、新娘要双双向二老鞠躬请安,新娘要吻婆婆的手,以示孝敬,婆婆要吻媳妇的前额以示慈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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