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农村党员应前移“五个关口”

2019-12-11 15:06:44

  今年1月28日,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加强新形势下的党员发展和管理工作。根据会议提出的“要严格坚持标准,始终把标准放在首位,加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扩大发展党员工作中的民主,严格工作程序和纪律,提高发展党员质量”以及“继续做好在农民中发展党员工作”的要求,应当认真解决好当前村级党组织在发展党员时出现的把关不严、程序简化等问题,切实保证农村新党员的“质量”。我认为,把好发展农村党员的“入口关”,应将“五个关口”前移,并在相关链条上力求延伸。
  
  一、前移“教育培训关”,在选拔上求延伸。在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上,村级党组织应将在本村居住、生活、工作的外来务工和经商人员以及产业大户等群体纳入入党积极分子后备考察对象,有计划地对他们进行教育培训,有意识地引导他们靠近党组织、追求进步。同时,建立入党积极分子等级库。当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后,村级党组织应根据他们的成熟情况,区别对待,因人制宜,通过不同层次的教育培训,加快他们成长的进度。
  
  二、前移“培养考察关”,在时间上求延伸。入党申请人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半年、无党内外“异议”后,对他们实行“X+1”培养方式,即多名正式党员对一名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专门培养。联系培养人实行“双向选择”,即村级党组织安排和入党积极分子选择。同时,实行投反对票的党员做入党积极分子联系培养人制度、驻村干部包保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制度、入党积极分子定岗锻炼培养制度,从而提前、加大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
  
  三、前移“民主测评关”,在覆盖上求延伸。建立民主测评初期、中期、后期“三步走”制度,即村级党组织在确定入党申请人为入党积极分子时,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中期培养考察时,确定发展对象时,各进行一次民主测评。进行民主测评时,村级党组织应充分调动党员、村民的参与积极性,扩大参评率,力争“三次测评”能够覆盖全村一半以上的村民。在对村民进行调查问卷式民主测评时,镇驻村工作队应随机入户发放民主测评票、告知固定投票箱地点及收票日期。这样,村级党组织就能够全面掌握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保证发展新党员工作的得以充分体现。
  
  四、前移“组织谈话关”,在认知上求延伸。建立乡镇党政班子成员与入党积极分子“一对一谈话制”,即每名领导干部与若干名入党积极分子结成培养对子,在他们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初期,领导干部就定期与他们进行谈话,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强化对入党积极分子在觉悟、立场等方面的教育,从而提升入党积极分子对党的认知程度和广度。
  
  五、前移“程序监督关”,在追责上求延伸。增强发展党员工作的透明度,是实行党务公开的大势所趋。乡镇党委应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介,每年对村级党组织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名单、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广泛接受党内外以及各方面的监督;村级党组织则应借助村务公开栏、板报、扩音器等宣传手段,对上述内容进行村内公示。县委组织部和各乡镇党委也应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对党员群众的实名来电、来信、来访进行调查核实,并及时将信息进行反馈。如果党员、群众反映的问题属实,县委组织部、乡镇党委就应按照有关规定,取消涉事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的资格,三年内不得重新提名;同时追究村级党组织、村党组织书记和培养联系人的责任,取消其年内的评优资格,并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  


  (作者系东宁县委组织部副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