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出台拥军新政 军人子女在中高考中享优待

2019-09-08 06:27:24

  该《实施细则》是在军地双方深入调研、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形成的。其核心是补偿那些在边远艰苦地区、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等特殊军人群体的子女在教育上的缺失,有助于部队战斗力建设和军心士气提升。不仅体现了河北作为大省、兵员大省,发扬拥军优属光荣传统,不折不扣贯彻执行国家优待政策的决心,同时也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基本原则。

  《实施细则》对省内接受教育的现役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在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及普通高中教育优待方面进行了规范。并明确,军人子女入公办幼儿园、中小学免交国家和地方规定以外的任何费用。在特殊地区和特殊岗位、因公牺牲和烈士、在军事训练和执行非战争任务中荣获二等功和战时三等功以上奖励、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以及作战和驻乡镇部队军人子女,根据艰苦程度和贡献大小,在中考、高考中可享受相关教育优待。

  《实施细则》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组织领导,将其纳入双拥模范城评选内容。各(警备区)、县(市、区)人民武装部负责牵头协调本地区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会同当地人民政府督导落实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军人子女享受义务教育优待,由县(市、区)人民武装部会同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办理;军人子女享受中考优待,由(警备区)会同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办理;享受高考优待,由省军区会同河北省招生部门办理。河北省各地市将依据《实施细则》制定符合当地实际的具体优待措施,切实为军人子女接受良好教育提供政策依据和法制保障。

  来源:长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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