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 个回复 | 最后更新于 2017-10-27
2017-09-05   #25
  作者:192008 回复日期:2008-7-23 10:30:26 
    大家都说:“新劳动法的实行是政府请客,民企买单”。这种阴险的手段确实让人心寒。
  
  这句话说到点子上了,还有广东的“工资翻番”的举措,也是一回事。
  
2017-09-05   #26
  树大有枯枝.克扣盘剥工人的企业不是没有,但绝不是主流,黑心兄一叶瞕目的说法未免经不起敲榷了.最近几年捉了如此之多腐败分子你敢说*不行了吗?=========================如果只是个别的现象,那么怎么解释大面积的民工荒?只有个别的克扣现象是不足以造成民工荒的。双方对于克扣的理解是不一样的。你也许觉得不是克扣盘剥,但是在目前生活成本如此高昂的发达沿海地区,现在工人的工资水平生存都很有问题。这说明资本的增值主要还是来自廉价的劳动力,而不是技术的创新,这种发展模式是不可持续的,将来人口红利收窄的时候再来挽救就迟了。
    
    至于被人控告倾销那是贸易摩擦引起的,任何一个国家之间间或都会发生.这不足以证明什么.========================摩擦是正常的,但是关键是摩擦的频率和强度都在增加,这就很不正常。
  
2017-09-09   #27
  结果已经出来了、扣发工资的没有了、加薪许愿的企业主多了、靠投机砧营的企业倒了,劳动者笑了!企业的幕僚文否出动了!新的一天开始了!
2017-10-04   #28
  促使现在工厂倒闭潮的主要原因一是新税法,内外资合一;二是汇率一;
  不谈这两点的人根本就是不务实的。
2017-10-11   #29
  人民币升值是倒闭根源!
2017-10-13   #30
  没有《劳动合同法》的实施,我就永远也转不了正。今年2月份我终于转正了。从此告别了近5年的临时工生涯。
2017-10-13   #31
  作者:身黑心白 回复日期:2008-3-4 15:48:57 
    新劳动法的哪些条款对上述的中小业主有致命打击?我看不出来。我只想问一句,就算没有新劳动法,以现在高昂的生活成本,你们以为能长期保有足够的劳动力吗?你们没有发现手下的人通常都是干不了多久就跑路?
  -------------------------------------------
  
   阁下这是以点带面的看问题,这个新劳动法的影响的大面积的,他给中小企业带来的问题远不止用工这么简单。
  
   中小企业的用工不用签劳动合同吗?在同一个企业中工作时间长的人没有吗?中下企业都能承担员工社保的一切吗?据我所知甚至很多业主自己都没有社保。他们当老板的收入充其量养家糊口,比一般打工强一点。
  
   中国的执法部门都是什么德行,这一点不管JY还是FQ估计都是感触一样的,中小企业规避新劳动合同法的结果就要被这些劳动监管部门变相再盘剥一次。中小企业有个特点,开张快,关门快,业主顶不住压力,关门大吉。
  
2017-10-26   #32
  暮鴉,我赞同的你说法,中国的法律大多是一纸空文,但就是这样没多大实际意义的一纸空文,居然被指责为大规模工厂倒闭、大量工人被辞退的罪魁祸首,这太具有讽刺意义了。
  
  与其说因为劳动合同法,不如说劳动合同法的到来给他们解释自己的行为找到了一个借口,其实倒闭也好裁员也好,这些,都是他们原本就要做的。
  
2017-10-27   #33
  我举文凭的例子,是因为我知道文凭在有些行业是很重要的,当然也许建筑行业不重要。我有不少朋友,初中毕业,他们向我抱怨说,如果有高中文凭就好了,每个月能多几百块钱。
    文凭只是一个因素,决定竞争力的因素有很多,但不管怎么样,总有一些人更缺乏竞争力,他们只好降低待遇要求来和更有竞争力的人竞争。如果法律不允许降低待遇要求,他们就只好和别人拼竞争力。你认为,这对他们有利还是不利?
    就拿建筑业来说吧,身体弱的人想获得一个工作机会,只好说:给我500我也干没固定期也干。如果他要1000,老板马上就挑选更强壮的人去了。
  --------------------
  你这是强词夺理!
  \
  市场经济有个原则,就是需求决定市场
  当建筑业有这个需求的时候,他就得请这个人
  无论你是五百还是一千
  他一定要请,你举的例子很可笑
  按你说的那个体弱的要五百别人请去后,那个一千的岂不是失业了?
  就业总量有改变吗?
  没有
  变的只不过是老板的利润而已
  
2017-10-27   #34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2017-10-27   #35
  因为限定保障基本生活的劳动力底价就认定劳动者会因此找不到工作。这会是“坚信只有竞争才能激发个人潜能”的自由经济派的看法吗?为了自己的观点正确,却看不到自己立场摇来摆去。
2017-10-27   #36
  fuck!我的帖子这么快就被删了?
2017-10-27   #37
  作者:老盾 回复日期:2008-2-22 12:21:21 
    我当然反对劳动法强行规定8小时工作制了,但这不等于我反对8小时工作制。
  
  你连欧洲工人经过100年以上的暴力革命才努力争取到的法定8小时工作制(最早是12小时,现在有的国家已经低于8小时)都反对,我也无话可说了。如果你觉得自由契约可以解决这一切,但实际上却没有任何一个国家如此,为什么呢?全球的政府都是傻的吗?
  
  所以,你对劳动合同法的反对是非常苍白无力的,那些看起来冠冕堂皇的观点也是毫无价值的。
  
2017-10-27   #38
  作者:老盾 回复日期:2008-2-20 14:00:59 
    华子GG,这个法保护的是有竞争力的劳动者,伤害的是没竞争力的劳动者,难道你真的不明白这点吗?当然,也伤害整个经济。
    比如一个初中毕业生求职,如果他真的按照新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向老板提出要求,老板马上会转身雇佣高中毕业生。而那些只雇得起初中生的微利行业,如果政府强行要求这些行业把劳工待遇提高到高中生的水平,这些行业只好关门大吉。这些初中毕业生又要到哪儿去找一份工作呢?
    你会说老板规避新劳动合同法吗?也许你的道德指责是对的,可是你改变不了老板面临的成本约束。
  
  你这个纯属想像,请举出几个辞掉初中生招聘高中生的例子来。找建筑工人,人家看的是你有没有力气,勤不勤快;招流水线工人,人家看你每小时能干多少活,没人关心你的文凭是啥。
  
2017-10-27   #39
  <劳动法>在这个时候出台实在是有点不合时宜:
  
  上年的人民币升值,国库的外汇储备不知蒸发了多少个亿\出口退税速减\国内通货膨涨\今年初南方雪灾\国内物价进一步持续窜高,无论哪一方面无论对国家对企业对人民都是很大的伤害.在这个时候实施<劳动法>无疑是雪上加霜.
  
  情绪谁都有,但民愤却不可不遏止.此法刚实施就挑起了劳资的矛盾,继而引发支持者和反对派的口水战,对现在提倡的和谐社会极不协调.此时已是如箭在弦不得不发,看似在"两会"后口水战才会稍作平息.
  
  个别的人把企业的关门或是倒闭视作儿戏,这种人的变态的仇富心理暴露无遗.别以为<劳动法>实施后伤害的一定就是中小企业,恰恰相反的是伤害得最深最大的是人多的大企业,如果按照同等的前提,容易倒闭的反而是大企业!
  
  这是船小好调头的道理.

登录后方可回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