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彩词的艺术魅力

2019-11-14 15:03:22

谢辉根
  
  托尔斯泰把“用动作、线条、色彩、声音以及言词”来表达形象,传达感情的过程,称之为“艺术活动”。色彩一经进入艺术领域,它便成了“艺术活动”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成了创作的重要艺术元素。
  
  在绘画领域中,画家运用赤橙黄绿青蓝紫等色彩,调出了五彩缤纷的色彩世界。在文学艺术领域中,作为反映客观现实的文学作品也离不开色彩的运用。
  
  文学作品的色彩运用依赖于色彩词语。从语言学的角度看,色彩词是记录描写不同颜色的名词或形容词。在有经验的作者笔下,色彩词有如画家手中的颜料,或细描粗绘,或淡涂浓抹,从而达到烘托气氛、表露情感、塑造人物形象的效果。
  
  一、描形摹物,增强形象的可视性
  
  所谓形象的可视性,就是作者通过调动各种艺术手段,使描写的人物、景物或画面栩栩如生,使人如见其形,如睹其物。色彩词的运用是形成形象可视性的重要手段。
  
  比如鲁迅的《祝福》:
  
  做中人的卫老婆子带她进来了,头上扎着白头绳,乌裙,蓝夹袄,月白背心,年纪大约二十六七,脸色青黄,但两颊却还是红的。
  
  “白”色的头绳,“乌”色的围裙,“蓝”色的夹袄,“月白”色的背心,“青黄”的脸色,“红”的两颊。短短一段文字里。作者连用六个色彩词对人物的服饰、形貌颜色进行描摹,使一个生活在浙东一带的劳动妇女的形象清晰地展现在读者面前。
  
  没有什么比色彩更能刺激人的视觉感官。比如黑白照片中的树叶,人们只能辨其外形,识其共性。其实叶子兼有红黄紫绿各种不同颜色,就是绿叶,也有深有浅绝不混同。只有将其色彩描摹出来,人们才会有准确、鲜明的认识。
  
  比如朱自清的《绿》:
  
  抬起头来,镶在两条湿湿的黑边儿的一带白而发亮的水便呈现在眼前了。
  
  句子中黑边、白水,对比极为鲜明。在黑色的映衬下,潭水白得进而发出亮光,犹如粒粒晶莹光洁的明珠一样,耀人眼目。“黑”“白”两个色彩词的运用,准确、细腻、生动地传递了梅雨潭水白边黑的色彩状态和视觉形象,也充分显示了作者对色彩敏锐的感受力和善于描形摹物的才能。
  
  二、施色敷彩,强化作品的审美感
  
  大自然中的色彩本身就是绚烂明丽的,但文学作品中的色彩经过典型概括,就有可能比现实生活中的色彩更美丽,更具有动人心弦的艺术魅力。对色彩作真实而又恰当的描写,可引起人们对现实色彩的联想,从而引起舒畅愉悦的美感。
  
  比如鲁迅的《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
  
  不必说碧绿的菜畦,光滑的石井栏,高大的皂角树,紫红的桑葚;也不必说鸣蝉在树叶里长吟,肥胖的黄蜂伏在菜花上,轻捷的叫天子忽然从草间直窜向云霄里去了。单是短短的泥墙根一带,就有无限趣味。……
  
  绍兴的百草园,半堵残垣,几畦菜地,很一般,这一座“似乎确凿只有一些野草”的荒园,经过鲁迅先生的丹青巧合,竟然成了作者儿时的一座“乐园”:“碧绿”的菜畦、“紫红”的桑椹、“珊瑚珠”般的红色浆果,顿使满园生辉,真是令人神往。
  
  有一些文学作品专以描摹色彩、发掘其中的美感,并以之感染读者。比如朱自清的《绿》,“绿”是秋天梅雨潭的特色,又是大自然生命的色彩,还是宁静、和平与希望的象征。作者尽情挥洒笔墨,用浓墨重彩渲染了梅雨潭的绿,抒发了自己对生机勃勃、意蕴万千的绿的倾慕和向往,表达了作者对安定平静的新生活的渴求。在这里色彩已从艺术的“附属品”一跃而成为艺术描写的“主体”了。
  
  三、传情达意,深化鲜明的主题
  
  色彩是构成事物的美的物质属性之一,色彩感也是最大众化的美感,色彩之美,在于它总是表现着某种与人的生活相关的情调和意味,也就是说它有具有特殊的表现性。我们常说“感情色彩”,可见色彩总是联系或对应着某种情感。
  
  色彩与情感的联系常常表现在作家对大自然景物的真实描绘中,他们选用缤纷的色彩调配成一幅幅色彩丰富的画面,通过对色彩的描述来确定作品中画面的基本色调,给作品染上恰当的底色,以达到表现主题抒发情感的目的。比如,巴金《海上日出》里面的一段文字:
  
  果然过了一会儿,在那个地方出现了太阳的半边脸,红真是红,却没有亮光。这个太阳好像负着重荷似的一步一步、慢慢地努力,上升到最后,终于冲破了云霞,完全跳出了海面,颜色红得非常可爱。一刹那间,这个深红的圆东西,忽然发出了夺目的亮光,射得人眼睛发痛,它旁边的云片也突然有了光彩。”
  
  这里,红色成为了显示主题的色调,红色与作者追求光明、向往光明的主观情感相吻合。作者借助对日出红色的描述,来突出对美好生活的追求和对大自然的赞美。其中活动着的红色寓意真切,使人感觉到新的生活就像活动的红色的日出一样,将要展现于人们的面前,文章的主旨因色彩而鲜明生动,作者的情感也因色彩而澎湃真切。
  
  四、寄情寓意、彰显深刻的思想
  
  美学家认为,色彩是有意味的。所谓色彩的意味是指色彩常常会表现出某种朦胧的情绪色彩和情绪基调。比如红色的热烈、赤诚与革命,绿色的宁静、生动和和平。文艺家常可借色言志,这时的色彩常常被赋予了某种具体的象征意义。比如:梁衡的《夏感》:
  
  夏天的色彩是金黄的。按绘画的观点,这大约有其中的道理。春之色为冷的绿,如碧波,如嫩竹,贮满希望之情;秋之色为热的赤,如夕阳,如红叶,标志着事物的极致。夏正当春华秋实之间,自然应了这中性的黄色——收获之已有而希望还未尽,正是一个承前启后、生命交替的旺季。
  
  列宾曾说过:“色彩即思想。”因为色彩本身具有丰富的情绪表现力,人们的感情和联想往往可以因色彩得到一定的表现。所以将抽象的思想化成可以被视觉感受到的色彩,会给读者留下较深刻的印象。
  
  比如张天翼的小说反映的主要对象是黑暗的社会环境和“灰色的人生”,所以,他常使用的色彩词也往往以灰暗阴霾的色调为主:
  
  白,有青白、乳白、苍白、雪白、灰白;黑,有灰黑、黝黑、紫黑、墨黑;灰,有紫灰、青灰;青,有藏青、铁青;蓝,有淡蓝;绿有惨绿;还有紫色、灰褐、酱色、土色、古铜色、熟猪肝色等。即使是带有暖色或鲜亮色彩的,作家也往往使之蒙上暗淡或迷朦的色彩:黄,有灰黄、黑黄、蜡黄、土黄、淡黄、柠檬黄、梨黄;红,有黯红、肉红等。
  
  作家将自己对社会、人生的感受,形象化地寓于色彩词的运用之中,同时又通过这些色彩词逼真地再现了当时的社会环境、人生面貌,使它成为整个作品艺术地、形象地反映那个社会、人生的不可缺少的笔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