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社会食品质量谁把关? 靠因果报应食品

2019-12-06 18:48:56

  制假、造假、缺斤短两等损害消费者利益的事,自古有之,黑心商贩也从来不是近现代才出现的。

  宋朝就已经有了这种恶风陋俗。奸商们为了多赚黑心钱,想尽各种办法坑害消费者,他们在肉里注水,在粮食里洒水,在盐里掺灰土,往鸡肚子里塞沙子,把鹅和羊的身体吹胀,把腐烂的蔬菜装扮出新鲜的样子,把伪造的物品假冒成正宗的品牌,真是一点儿良心都不要了。

  南宋大臣洪迈去金国出差,途经开封,在粮油市场上买了一袋小麦,当时感觉很干燥,哪知没走到张家口就发霉了。众所周知,小麦吸水能力很强,100斤小麦中注入20斤水,摸起来还是非常干燥的,而且籽粒饱满,卖相极好。买家不知道真相,没有及时晒,水分出不来,小麦自然就发霉了。

  宋朝奸商可以说俯拾皆是。宋人有首曲子:"浙右华亭,物价廉平,一道会买个三升……这一瓶约迭三斤。君还不信,把秤来称,有一斤酒,一斤水,一斤瓶。"华亭就是现在的上海,这首曲子唱的就是上海假酒—要价不高,一贯纸币能买三斤酒,其实光瓶子就重一斤,掺的水又有一斤,一贯纸币最后只能买到一斤假酒。

  不过,那时技术手段落后,假酒只是掺水,对人体没什么危害。事实上,宋朝风气之坏和人心之恶并不亚于今天。

  宋朝秀才每年都要祭几回文庙,祭祀完的猪肉,一般大伙分掉,可是到了盛夏,天气炎热,上午祭祀的猪肉,下午就臭了,谁都不愿意要。为了避免"浪费",他们就把那些猪肉兑给肉贩子,肉贩子用血水泡洗一番,异味儿暂时没了,肉色还挺好看,可以一文不少地卖给不懂行的消费者。肉贩子奸恶倒不奇怪,满口圣贤大道理的秀才们竟然也把变质的猪肉转售他人,看来孔夫子"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教导并不管用。

  不光秀才,有些农民也很过分。南宋战乱之时,死伤无数,江浙的农民用人的腐尸喂猪和养鱼。腐尸毒性极大,猪和鱼吃了尸体,毒素必然在它们体内残留。农民把这些猪和鱼卖掉,自己只吃正常喂养的,真是既自私又奸恶。

  既然食品安全问题如此严峻,也就势在必行了。

  当时,河南商丘有个皇家农场,出产的五谷、蔬菜和禽蛋也是专供皇室享用。此外,皇宫及附近还有"御苑",里面也种菜种粮,可以供应御厨。所以宋朝皇帝吃的都是"特供"。

  皇帝们还搞了一些严刑峻法,让御膳房那些掂勺的和切墩儿的不敢马虎大意。严峻到什么程度呢?如果菜不新鲜,或者择得不干净,相关伙计要判处一年劳改;要是御膳里出现了苍蝇或者老鼠屎等脏东西,相关御厨就得判两年劳改;万一让皇帝吃出了毛病,那御厨就得判死刑。

  如何保障平民百姓的食品安全?法律规定:出售腐烂变质的食物给他人,导致食物中毒或出现某种疾病的,劳改一年,同时赔偿医药费;如果导致死亡,处绞刑,家产一半充公,另一半赔偿给死者家属。北宋中后期,法律进一步规定,肉贩在猪牛羊肉里注水出售的,打六十大板,再犯则要判处一年劳改。

  但奸商横行的普遍现象说明,法律条文并没有起太大作用。

  南宋时,明教盛行江浙和福建;蒙元时,盛行于江西和湖广。常识告诉我们,政府失职的时候,宗教会受到欢迎;法律架空的时候,信仰可以填补空白。古代中国是缺乏信仰的,不缺的是迷信。为了让自私自利的伪劣食品提供者受到教育,惮于继续作恶,唐宋两朝的文化人生产了一大批因果报应作品,在那些作品里,卖注水肉的贩子死后堕于地狱,被牛头马面往自己体内注水,来世投生为猪;卖变质面的商人死后变成饿鬼,每天靠泔水为食,来世投生为驴。还有更明显的"现世报":某年某月某日,一个大城市的街头晴天霹雳,八十个造假害人的商贩同时被雷劈……

  靠这些因果报应之说能否挽救古代的世道人心?我不知道。我只知道,这一招儿在今天绝对不管用,因为我们现代人不信佛,不信道,不信基督,也不信因果,对刑罚倒有所畏惧,可是你真的见到奸商受刑罚了吗?

  唐代都城长安东西两个大市场,是由国家进行管理的,其机构就是属于太府寺的两京诸市署和平准署。市署(亦称市局)"掌百族交易之事",平准署(局)"掌供官市易之事",掌财货交易,度量器物,辨其真伪轻重。市肆皆建标筑土为候,禁榷固及参市自殖者。

  清代的食品安全管理机构更为齐备。建立了膳底档,是清宫记载皇帝和皇太后每日用膳情况的档案。它主要由膳单和用膳记录两部分组成。膳单即每日早膳和晚膳的食谱和厨师名单,由供膳机构拟写。膳底档不仅记载宫中的用膳情况,而且也记载皇帝、太后在宫外的用膳情况。如干隆帝出巡江南时,有《江南节次照常膳底档》;驻跸热河行宫时,有《驾次热河哨鹿节次照常膳底档》等。清宫设制膳底档,一方面是为了研究皇帝、太后的饮食习惯,以便改进膳食制作;另一方面,也是为在万一皇帝、太后饮食有误时,便于检查与追究司其事者的责任。因此,膳底档所录情况力求全面、真实和细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