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5 个回复 | 最后更新于 2017-10-26
2017-08-02   #25
  
  “河南农民艾绪强为报复社会抢车入王府井冲撞人群,致3死、6伤”一案,看了CCTV12《庭审现场》这档节目。
  我想啊,‘谁来救济穷人的权利’?!
  
  “该不该恢复‘收容制度’,看了凤凰卫视〈一虎一席谈〉这档节目。
  我想啊,‘维护社会治安难道仅仅是警察的事吗?’
  
  前日在地摊上瞄了本‘林肯传’,扉页上有一句话(大意如此):我坚信只要让人民知道真相,再大的国难都能挺过去!
  
2017-08-02   #26
  作者:深圳人在天涯 回复日期:2006-7-19 1:27:21 
    因一个人导致一个制度的消失,这是中国初级阶段的特色,史无前例,世界仅有。
  
  ——————看来你孤陋寡闻了,这样的事情比比皆是,而且正是法治以人为本的体现。我不用举其他例子,只需要一个美国开国初期的例子就能告诉你,一个人不仅能影响一个算不上法律的规章,而且甚至能影响一国的宪法。请看:马伯里诉麦迪逊案(1803)
2017-08-02   #27
  钟南山先生,请你收回制造社会仇恨的手!
   阶级斗争的大旗曾让中国卷入仇恨的旋涡几十年,直到改革开放。现在颇有些社会名流在名车洋酒间徜徉还觉不过瘾,又要玩一把仇恨了。
  2005年初,北京有位参政的女士提出一个提案,大意是须对进京谋生的外地人设置门坎。理由是:“不能十三亿人都来北京啊!”如果这个假定是对的。“那么“不能二百万辆汽车都上三环路啊!”“不能一千万人都呆在天安门广场啊”。”的假定也是正确的,那将又须采取何种对策?同样的命题可以举出无限多个。如果在生活之中按这种逻辑思考问题,除了去精神病医院之外,别无它法。如果有人按这种逻辑思考问题,必将由此将生出无穷的忧虑和庸人自扰的对策。用北京话说这叫“撒癔症”。
  如今又出来个钟南山‘院士’,倡言举国划分好人与坏人,并以此为依据制订法律。据我所知,‘坏人’‘好人’似乎没写在脑门上。那问题就出来了,谁有口含天宪的权力去界定谁属于‘好人’?谁属于‘坏人’?这位‘院士’先生可谓从‘参政女士’的基础上又前进了一大步,不知是否要重举阶级斗争的大旗,并据之划分好人与坏人?按钟南山先生的说法,坏人要预防性地关起来,那么我要问:钟南山先生,你自已是好人还是坏人?
  你可能觉得可笑,今日的某人钟南山,知识精英、堂堂院士,厕身中国社会金字塔的顶尖,当然是大大的好人啦!可是钟南山先生太健忘,仅仅四十年前,像你这样的“学术权威”恰恰是坏人,只能进“牛棚”,每天挨打挨斗。
  况人世无常,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当年不可一世的伟大旗手不是自经于卫生间吗?是什么样的悲情让她选择如此痛苦的死法?连君临天下的皇帝都曾有过“谁让你生在帝王家”的哀叹。钟南山先生,你又岂能保证你本人及你的后代,世世代代永为好人呢?如果不幸将来某一天,钟南山先生突然发现自已莫名其妙地一下子变成了“坏人”,钟先生,你岂不变成了“作法自毙”的注脚?
  世世代代永为好人的办法是有的,那就是一视同仁地把所有人都当做好人,一劳永逸地解决了任何人对先天性的变成坏人的忧虑。
  
2017-08-07   #28
  支持钟南山SB大大。强烈支持。
  支持恢复收容遣送制度,但必须作一个重大调整:凡是离开户口所在地的,杀——无——赦!!!
2017-08-08   #29
  钟南山每去一个地方,都办了暂住证了吗?
2017-08-12   #30
  孙志刚的死,不能以取消收容制度为解决方法,取消收容,恰会使社会治安恶化。
  收容本身应该是一种近似社会保障制度,而不能因为这项制度被一群人败坏执行,就把责任推到制度上,进而攻击政府!
2017-08-12   #31
  答复“舰船沧浪”:
  既然你已经承认非法移民与外来人口法律上性质不一样,难道还坚持用管理非法移民的手段来对付合法迁徙吗?质的区别,不能类比。
  
  你强调的暂住制度,无非是打算控制犯罪。之所以不可行,首先法规制定就存在问题。根据《广州市流动人员IC卡暂住证管理规定》:第三条:“学习、探亲、访友、旅游、度假、就医、考察、出差等人员可以不申领IC卡暂住证。” 以你举的例,警察路检,发现没有暂住证,谁来举证被检查者是否属于上述情况?什么情况算是度假?如何举证?农民兄弟就没有到广州大街上度假的权利?
  
  另外,暂住证的发放条件,有到达广州3天以上和30天以上之分。3天以下的可以不办理。那么谁来举证及如何举证到达广州已经3天?
  
  我们国家的法规大多数漏洞百出,遇到含糊之处,给予了执法者以任意的解释权。这种夸张的权利,自然会严重损害公民的正常权利,所以孙志刚事件的出现并非偶然而是必然。
  
  暂住证制度其实是附依于户口登记制度,而大家都知道,现在全世界仅仅只有中国、朝鲜和贝宁三个国家有户口制度。上百个国家都没有户口更别谈暂住证制度,人家一样活得好好,所以治安为什么不好,还是去问问警察、政府吧。
  
  至于欧美,并非如你所想。在城市之间人口的大规模迁徙仍然存在,由多国学者参与的“现代化”生活调查数据显示:欧美人平均一生居住5个城市或区域、更换3.5次工作。
2017-08-15   #32
  改善治安与恢复收容,完全是牛头不对马嘴,完全是两回事。
  
  收容制度对治安状况有哪怕一点点的好处吗?
  
  
  
2017-08-19   #33
  作者:密码2 回复日期:2006-7-16 16:1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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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来你是左派?---
2017-09-07   #34
   收容制怎么能收到抢犯呢?抢犯都是很有能力的人,收容制主要收容不能自理的人,还有走投无路需要帮助的人,就这样,救助站还被利用呢,根本的问题是教育和就业,这两个问题解决了,就会减少犯罪率,教育并不仅限学校,而是整个社会层面精神方面的东西!
2017-09-09   #35
  我在访问是,发现那里的天涯虚拟社区条目还比较简单,这些年发生在天涯,尤其是天涯杂谈的许多事件都没有进行记载,由于wiki在条目的内容版权上要求甚严,必须编写者原创,不能把网络上搜索的文章直接转载粘贴,所以邀请各位历史的参加者去书写历史,完善条目。
  我个人认为这不算是广告帖,完善天涯条目这事情本身对天涯也是有利无害的事情,所以请斑竹手下留情,谢谢。
  天涯条目的链接为
  http://zh.wikipedia.org/wiki/天涯虚拟社区
  
  由于访问限制的缘故,不能直接访问,大家可以参考以下方法进行访问
  
  . 编辑hosts文件:
  代码:
  145.97.39.155 en.wikipedia.org
  145.97.39.155 zh.wikipedia.org
  145.97.39.155 jp.wikipedia.org
  145.97.39.155 upload.wikimedia.org
  IP可取自145.97.39.130 - 145.97.39.140 或 145.97.39.155
  
2017-09-09   #36
  看了一九八二年五月十二日发布的《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这明明是一个扶危救难的仁政,不明白为何被谥为“恶法”,虽说带有强制性,但没有强制性成何法律。《办法》中也看不出与暂住证、地域歧视、阶级歧视有任何关系,也没有赋予警察行使暴力的权力。出现了孙志刚事件,也是地方行政法规和执法人员的问题,与《办法》无关。
    法律作为“统治阶级意志体现”也好,“社会契约”也好,社会需要,就会出现,就能恢复。市场经济、资本家、股票被取消了30年,还不是恢复了。
    警察不是神仙,至少要知道辖区内住着哪些人,才能排查出犯罪分子。本地市民有户口,有单位,有邻居街坊,不难查出谁是嫌疑。外来人口如果没有妥善的管理制度,无疑是流窜犯罪分子的理想藏身之所。对外来人口实行管理,谈不上限制迁徙、地域阶级歧视吧。
    瑞典的情况我不知道,那里天寒地冻,想必没有多少外来人口。温暖的意大利、法国、美国等国家,外来人口众多,治安不理想,骚乱不少,种族主义、新纳粹思想泛滥。香港去过几次,导游一再告诫随身携带证件,确实也曾经被查过。不知道菲律宾女佣、印度保安是否有劳务证、暂住证,但我知道他们是通过政府组织介绍来的,不是想来就来的。大陆人,持双程证是旅游探亲,不可务工,不可逾期;持单程证是获准移民,可以换发身份证后就业定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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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别把一个国家查外国非法移民的事情与一个国家内部公民正常流动混为一谈。
2017-09-09   #37
  而且有人说网民投票60%赞成,我不知道是哪个网站统计的。而且一项法律的存立难道是建立在网民的调查之上?搞笑!
2017-09-09   #38
  
  
  顶!!!!!!!!!!!!!!!!!!!!
2017-09-09   #39
  找到原文:http://blog.sina.com.cn/u/3fffcdb00100033o
  
  美国波士顿犹太人大屠杀纪念碑(Holocaust Memorial)铭文:
  
  THEY CAME FIRST for the Communists,
  and I didn’t speak up because I wasn’t a Communist.
  
  THEN THEY CAME for the Jews,
  and I didn’t speak up because I wasn’t a Jew.
  
  THEN THEY CAME for the trade unionists,
  and I didn’t speak up because I wasn’t a trade unionist.
  
  THEN THEY CAME for the Catholics,
  and I didn’t speak up because I was a Protestant.
  
  THEN THEY CAME for me,
  and by that time no one was left to speak up.
  
  Martin Niemoeller
  Lutheran Pastor
  
  
2017-09-09   #40
  仓鼠小色狼:
  说实话,我不理解你的逻辑,书上也不会有你这种逻辑。
  “不要浪费时间灌水了”——不让人说话,这才是真正的专制。
  我没说要容忍警察打人,容忍有人枉死。只是要提醒大家,不要有乌托邦的幻想,法制再完善,一样会出事;出了事,要依法办事,对症下药,惩办肇事者,不要乱找替罪羊。
  网上辩论也是一种竞赛,别人不回复,就算我赢了。赢了我不能高兴吗?我又没教训别人回家看书,禁止别人灌水。
  警察、联防队员、暂住证又没有找我麻烦,我为什么要仇恨他们?我要说明的,在7-26 1:33:16的帖子里已经说了:《广州市流动人员IC卡暂住证管理规定》可能是立法的依据不足,所以执法的底气也不足。
  如果你曾经被收容过,请谈谈经历,好让我转变心态。
2017-09-09   #41
   作者:爱的傻瓜 回复日期:2006-7-16 15:18:15 
      钟南山每去一个地方,都办了暂住证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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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flgyb 回复日期:2006-7-16 8:04:03 
      非典时的钟南山是令人钦佩的,可说这话的钟南山又是令人费解的。
      你若问人身自由与所带财产哪一个重要,我想钟先生一定会说自由重要。可是当问及他的财产与别人的自由哪一个重要时,他的回答是他的财产重要。这就是钟教授的逻辑。我不知这是对法律的无知使然还是本性的自私使然。事至于此,中国的法治又谈何发展?笑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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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涯强人就是多!
2017-09-09   #42
  作者:思考的狐狸 回复日期:2006-8-3 20:11:18 
    舰船沧浪一直在回避一个关键问题,就是收容制度之所以要不得,关键是违宪的。即使他搬出再多的条文,即使他把收容制度吹得像朵花一样,也改变不了这个事实。宪法没有剥夺公民的迁徙权利,既视为公民拥有自由迁徙权。而收容办法剥夺了公民的这个权利,哪怕它初衷再好,也是要不得的。
  
  ——————说的好。自从收容制度中出现“暂住证”、“收容”“遣返”等等这几个关键词开始,根本不需要看这个制度的内容和动机了,它已经违反了宪法对迁徙自由的规定,毫无疑问这是违宪的。
  
2017-09-20   #43
  仓鼠小色狼:
  虽然香港是法制社会,警察的法制观念远远强于广州,但是无证者一样被罚款、拘禁,警察一样打人,一样有人枉死,这是可比之处。
  电影反映现实,法律根据现实需要而制定,如何与现实无关?我常去广州,从未遇到警察或联防队员的盘查,所以我不会仇恨暂住证。
  帖子被击沉不是我得错,只怪别人不回复。网络上人人平等,有不同意见理所当然,谁也不用怕谁。乱扣帽子是我不喜欢的气氛。大家心平气和,摆事实,说道理,是我喜欢的气氛。
  反对我得帖子我全都已经回复。顶贴太长,如果大家有兴趣,我可以逐条批驳。
2017-09-21   #44
  被到处转贴,著名的谣言:
  题目大概是这样,不同网站转贴时有所不同《李敖:如果我是日本人,我也会去参拜! 联合坚决!》
  这篇文章一看就是大陆人的文笔,与台湾李敖一点关系都没有,顶多是某网站某人注册了李敖的马甲写出来的
2017-10-06   #45
  to 舰船沧浪:
  
  别的不想批驳你,免得重复。有下面一句话,我记得不是很准确,从网上找来的,大意是:“他们天主教徒的时候,我没有说话,因为我不是天主教徒;他们共产党人的时候,我没有说话,因为我不是共产党人;他们犹太人的时候,我没有说话,因为我不是犹太人;最后,他们奔我来了,再没有人替我说话了。”觉不觉得这种心态很眼熟啊?
  
  好好看清楚“不要浪费时间灌水了”这句话,没有“不让人说话”,不是“禁止别人灌水”,我不是版主,不是,不是你的监护人,我没有这个权利禁止你,我只是忠告你不要浪费时间,只是忠告你(或者像你说的是:教训)“别人回家看书”而已。现在想想,如果闭起眼睛,堵上耳朵,看书也是白看,不是“书上也不会有你这种逻辑”,是视而不见,听而不闻!所以我收回我的“教训”,你继续灌水吧,我要是再回复,就是浪费我的时间了!你就在这里享受你的所谓“胜利”吧。
  
  
2017-10-06   #46
  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9号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广州市流动人员IC卡暂住证管理规定〉的决定》已经2003年8月4日市政府第12届12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市长 张广宁
  二○○三年八月二十二日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广州市流动人员IC卡暂住证管理规定》的决定
    广州市人民政府决定对《广州市流动人员IC卡暂住证管理规定》作如下修改:
    删除第二十条第(一)项。第二十条第(二)项至第(九)项依次修改为第(一)项至第(八)项。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广州市流动人员IC卡暂住证管理规定》根据本决定作相应的修改,重新公布。
2017-10-07   #47
  昨天刚在首都办了一张暂住证。准备以后当文物让后代收藏。
  我在自己的国家暂住。现在他们想往回要我也不给了 。
  
2017-10-07   #48
  作者:四里酒墟 回复日期:2006-7-16 1:50:56 
      孙志刚被打死了,取消收容制度吧!
      有警察犯罪了,取消制度吧!
      制造假芯片了,取消教育制度吧!
      医生收红包了,取消医疗制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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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照你这么说,
  有人在网上犯罪了,就要实施朝鲜的制.
  那你先从自己做起,一辈子不要让人在网上见到你.
2017-10-08   #49
  孙志刚被打死了,取消收容制度吧!
  有警察犯罪了,取消制度吧!
  制造假芯片了,取消教育制度吧!
  医生收红包了,取消医疗制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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